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该怎么补偿?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该怎么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果已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就不必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员工拿到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缴纳个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取得收入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包括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考虑到劳动者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后,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工作,缺乏生活保障,因此,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1、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5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综上所述,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强制将员工辞退的,属于违法行为,这样就需要给员工赔偿,其标准参考经济补偿金双倍执行,简单计算的话就是用员工入职年限乘以月工资再乘以二。公司推诿赔偿的,员工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相关内容:

·解除劳务合同怎么赔钱?
    解除劳务合同怎么赔钱?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就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才行,而要是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的话,则就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那么公司不签合同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何不同
    作为一名劳动者,即便自己没有经历过劳动合同被终止或者是劳动合同被解除的情况,但对她们应该也有所耳闻。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到底有何不同呢?可能大部分的劳动者都区分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吧。 一、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什么区别 1、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


·不服工伤认定答辩状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也应承担劳动者停职留薪期间的待遇。有些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会对结果表示不满,因而申请对工伤认定进行行政复议,此时当事人可以对该行政复议进行答辩。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不服工伤认定答辩状是怎样的。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答辩状答辩人(第三人):???????????? ,男, ?????...


·疫情期间正常上班工资补助是多少?
    疫情期间正常上班工资补助是多少?只有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才有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


·劳动合同法假期工资被公司克扣可以离职吗
    劳动合同法假期工资被公司克扣可以离职吗 一、劳动合同法假期工资被公司克扣可以离职吗? 假期工资被公司克扣的员工可以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


·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只要员工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执行。如果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是可以不支付员工工资的。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被判处拘役的人员工资处理问题。被判处拘役的,拘役期间工资停发,期满释放,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由原单位接收并分配正式...


·砌石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砌体结构在一些中小型城市建设中运用仍较为广泛,可是近年来砌体结构发作工程事端的频率比较高,应引起高度重视.我们就对混凝土和砌体结构工程施工中易发作的质量缺点进行了剖析,从质量缺点的品种、发作原因和避免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说,并提出了在实践工作中发作质量事端的处理方法,以减少事端的发作,确保工程质量,所以就出来了砌石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出来,首先我们先分析其问题: 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砂浆强度不稳...


·北京市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怎么写?
    工伤认定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全力保障,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工伤申请都会得到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相关部门会依法给出相应的判决。那么,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包含什么内容?用什么格式撰写?请看下文。 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 编号: 申请人: 职工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 职业/工种/工作...


·一、工伤待遇申请自己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工伤待遇申请自己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4、申请工伤医疗待遇支付还需要提供: (1)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2)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3)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在居住地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4)工伤职...


·农民工如何讨薪的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的?
    农民工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比较困难的就是农民工讨薪问题,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农民工如何讨薪的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农民工讨薪流程 (一)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时:(1)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