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辞退员工赔偿流程是怎么样的?

辞退员工赔偿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辞退员工赔偿流程是怎么样的?

1、根据被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流程也不一样。

2、无故被单位辞退,单位需要开据辞退通知单,并与员工签订赔偿协议,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支付赔偿金;单位裁员辞退,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开据裁员通知书,签订经济补偿协议,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辞退过错员工,单位开据辞退书,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员工用人单位是可以实施这个行为的,但在辞退的时候如果涉及到赔偿的事情,那么就需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只有双方协商好并且签订了相关的协议,那么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从而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 在进行工程建筑的时候,建造的建筑的质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 在进行工程建筑的时候,建造的建筑的质量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如果房屋质量不过关不仅降低居民的居住感觉,甚至会危害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是重中之重。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类型 1.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的总组织者) 2、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3、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4、供货方的...


·加班费包含当天的工资吗?
    加班费包含当天的工资吗?3倍工资是包含当天的工资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按日常工资标准的三倍计算,这里的三倍是指法定节假日加班当天实际得到的工资数额为三倍,即平日100元,三倍加班工资为300元。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


·在我国工伤认定做不了如何进行赔偿?
    在我国工伤认定做不了如何进行赔偿? 若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则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用赔偿。 劳动者在就医时可以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符合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


·如果公司停产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公司停产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是什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


·公司辞退员工要出证明吗?
    公司辞退员工要出证明吗?要出证明,具体格式如下:员工辞退证明书——(员工姓名)先生/女士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被我公司辞退,特此证明。____有限责任公司____年____月____日二、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建筑工程的管理费是否就是挂靠费
    建筑工程的管理费是否就是挂靠费一、管理费指什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


·国际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 ?
    国际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 ?一、国际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注册条件有哪些 (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二)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三)备用金不低于50万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并征得同级公安机关同意后...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有什么后果《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单位辞退...


·工伤护理费由谁支付,谁承担工伤护理费?
    工伤护理费由谁支付,谁承担工伤护理费? 在工伤赔偿中往往会有护理方面的赔偿,在了解清楚工伤护理费如何赔偿之后,还应该知道工伤护理费由谁支付。这也是个很重要的内容,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工伤护理费由谁支付 评残前,所在单位;评残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二、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


·不少劳动者表示,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出现不必
    不少劳动者表示,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不少人对于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很了解,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经历哪些环节?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外,还必须依照程序进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解除劳动合同须经以下三个环节: 1、...


·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有什么
    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有什么园林绿化工程是当前非常常见的国家政府工程建设,不过园林建设一般都是教给社会企业或者是群体承包作业,对此很多人会不放心这些绿化圆领工程,认为会有豆腐渣工程存在,当然也有许多人会自身涉及到其中去,那对于我们来说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有什么呢? 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有什么 质量检验与评定是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园林作品能满足设计要求及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质量检验应包含园林作品...


·申请劳动仲裁后等待裁决的时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后等待裁决的时限是多久?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