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遗产继承顺序无遗嘱是怎么界定的?

一、遗产继承顺序无遗嘱是怎么界定的?

《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定继承有以下特征:

第一,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第二,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民法典》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第三,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第四,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第五,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对于遗产继承顺序的认定,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但相关情况是由需要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提出上诉处理。


相关内容:

·公民去世后抚恤金有继承么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
    公民去世后抚恤金有继承么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


·遗产继承有哪些方式
    现实中,有的情况下是根据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而有的情况下又是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遗产,究竟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又哪些方式可供采取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遗产继承有哪些方式。 一、遗产继承有哪些方式 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则要继承分割其遗留...


·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现实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与丧失继承权的性质是不同的,并且这二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那么到底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而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又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


·死亡赔偿金参照遗产进行处理吗
    死亡赔偿金参照遗产进行处理吗死者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而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精神抚恤费用,应当在死者的直系亲属和与死者有夫妻关系的人之间合理地加以分割。死亡赔偿金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的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收入损失的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理由如下:《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此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包括:1.公民的合法收入...


·父亲的遗产母亲有权分配吗?
    父亲的遗产母亲有权分配吗?父亲的遗产母亲无权分配,可以父亲留下遗嘱,或者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属于父亲的那一半由母亲与子女平均分配。父亲的遗产,如果没有个人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配遗产。母亲先就其与父亲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分,剩下属于父亲的夫妻财产是遗产,再由母亲和子女平均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


·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作为死者的继承人,法律赋予了他们一定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往往就是与财产继承相关的。对于这个继承权,也是有丧失的可能。那么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继承人有哪些权利 (一)接受、放弃继承的权利 接受继承的权利,是指继承人有权就同意接受被继承人的遗产为意思表示。尽管在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遗产,但并不是必须参加继承,而是要以继承人是否...


·哪些遗产是不能继承的,继承遗产是否有时效限制
    现实生活中,在遗产继承发生后,继承人在继承分割被继承的遗产时,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的遗产都是可以拿来继承分割的。那么,具体来说,都有哪些遗产是不能继承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遗产是不能继承的 不能继承的遗产包括人身权、国有资源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等事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能继承的遗产。 不得作为遗产继承事项如下: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 自...


·代位继承了可以再转继承吗?
    代位继承了可以再转继承吗?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因此代位继承了是可以再转继承的。二、转继承的条件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


·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


·农村承包田可以继承吗?
    农村承包田可以继承吗?承包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对于承包的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


·任意撤销权能继承吗
    任意撤销权能继承吗,继承人撤销权问题1、报道案情简要 AB恋爱期间,A出资购买房屋赠与B,登记在B名下。后AB分手,B要求将房屋还给A,双方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因未还清贷款,故约定在付清贷款后办理过户手续。天有不测风云,B自杀。现A要求B的继承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但遭拒绝。 2、法院认为 赵小姐将涉案房屋归还于王先生的意愿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且王先生也与赵小姐签订了形式上的房屋买卖合同,目的在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