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嫌疑人7天拘留时间怎么算?

嫌疑人7天拘留时间怎么算?

一、7天拘留时间怎么算?

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二、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而行政拘留是依据行政法律作出的行政处罚,其本身具有惩罚性。

2、二者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而行政拘留适用于其违法行为按照相应的行政法律应予以惩戒的人,该人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3、二者适用目的不同,适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二者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

综上所述,7天拘留时间按照进入拘留所当天开始计算,进拘留所后多久判刑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涉嫌犯罪,在审判之后就会判刑,但如果只是违法,那么会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的处罚最多不会超过二十天。


相关内容:

·拘留所一个拘室能一个人单独关押吗?
    拘留所一个拘室能一个人单独关押吗?拘留所一个拘室能一个人单独关押的,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罚不会超过20天,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确定的拘留期满时,就可以从看守所出来了。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如果涉嫌犯罪,在看完所关的时间,包括刑事拘留期限...


·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刑法中无集体传销活动罪的罪名,只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


·被告人翻供不认罪有哪些情况?
    在当今社会上发生许许多多有关于被告人翻供不认罪的案件,被告人当庭突然翻供不认罪,那么律师还能继续做有罪辩护吗?为什么被告人翻供不认罪?等等诸多问题,那么今天让我给您来详细的介绍和说明有关于被告人翻供不认罪和为什么被告人翻供不认罪?的有关问题。鉴于司法机关办案的日渐规范化、严谨化,非法取证的情形也越来越不多见,很多当事人选择翻供的理由往往也只是出于自保。一些明知自己有可能被判处极刑的犯罪嫌疑人,往往...


·持枪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判刑多久?
    该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总有一些地区一些人不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非法的采矿,导致矿产资源受损,为此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来保护矿产资源,对于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也将会进行更加严重的处罚,但是情节严重的标准如何,可以随我们到本文进行深入的了解。 一、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9月...


·最高院刑事赔偿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刑事赔偿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主动积极赔偿属于犯罪分子应尽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判决后可以减刑的法定条件,也不是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的法定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


·服刑人员立遗嘱如何公证?
    服刑人员立遗嘱如何公证?服刑人员立遗嘱公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


·对犯罪诈骗未遂判几年?
    犯罪诈骗未遂判几年诈骗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未遂犯只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具体量刑标准还是要看具体犯罪的罪名的量刑标准,比照既遂犯,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所有的森林,可能涉嫌犯盗伐林木罪。当然,如果没有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则不构成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构成本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具有该目的,同样不犯本罪。那么,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盗伐林木罪 (一)盗伐林木罪的概念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


·构成不作为犯罪有哪些条件
    构成不作为犯罪有哪些条件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狭义的法律以及法令、法规等)(2)职...


·犯罪构成主观方面有哪些
    一,犯罪构成主观方面有哪些(1)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是任何犯罪都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如果仅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结果,而没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2)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其中犯罪目的是目的犯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缺少犯罪目的的不构成目的犯,而对于非目的犯来讲,犯罪目的是定罪量刑时'所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情节。犯罪动机一般是量刑中的酌定情节,...


·寻衅滋事的量刑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得判缓刑?
    寻衅滋事行为属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行为人只要有四种情形之一的,那么就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那么我国法律对寻衅滋事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寻衅滋事的量刑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