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车辆买全险有哪些不赔?

车辆买全险有哪些不赔?

一、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二、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期间造成事故损失,不理赔。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三、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车主上了保险也没有用,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四、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五、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理赔。

保险公司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所以,车主一定要注意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等证据。

六、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理赔

车辆损失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注明,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不予赔偿。

八、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为什么是“有可能不赔”呢?原因是《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一出事故,马上通知保险公司,才真正的保险。

九、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理赔。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十、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理赔。

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理赔的是原厂车,自己假装的配件在事故中有损失,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十一、不是整车丢失、不理赔。

机动车辆车损险条款中明确规定,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在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条款中也规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车辆保险可以分为主险和附加险,通常情况下,附加险只能和主险一起购买,不能单独投保。这样一来,如果主险赔付后责任终止,附加的其他保险大概率也会随着主险合同的终止而结束。也就是说,可能明明自己交了4份保障的钱,但是只享受到一份保障的赔付后,其他的保障也随着赔付没了,附加险的钱白交了。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起诉?
    一、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起诉?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4、法院立案审查。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7、裁定驳回起诉。8、对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9、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


·未投交强险的赔偿是怎样的
     未投交强险的赔偿是怎样的 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一、并购贷款交易 在并购交易中,由于牵涉的金额巨大,采用何种融资的方法,对交易的回报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融资渠道来看,融资可以是利用自有现金、可以是股权融资,如发行股票、与私募基金合作等;也可以是债权融资,如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在实际操作上,并购贷款是并购交易常用的融资手段。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


·交通事故车检费用应该由谁支付由事故责任认定方出
    交通事故车检费用应该由谁支付由事故责任认定方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


·醉酒驾车的处罚都有哪几种
    醉酒驾车的处罚有哪些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


·醉驾这种行为在我国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但是很多司机在被交警部
    醉驾这种行为在我国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但是很多司机在被交警部门查处以后都是万分后悔的,不过法律面前对谁都是一样的,不可能因为后悔的这种态度就能够躲避相关法律的制裁。对于醉驾肯定是要被判处拘役的,拘役的时间我们尚且不谈。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规定的醉驾怎么监外执行? 一、在我国规定的醉驾怎么监外执行? 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最长时间为6个月。在看守所执行。除非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


·证券交易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交易的活跃度反映了一个经
    证券交易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交易的活跃度反映了一个经济体的经济活力。因此,打击操纵市场证券罪是一项重要工作。可是,仍有很多人对于该罪的处罚标准比较疑惑。那么,操纵市场证券罪怎么处罚?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操纵市场证券罪? 操纵证券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持仓优势、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与他...


·交通肇事逃逸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承担的责任有哪些1、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2、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但是有证...


·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一、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二手车付款的方式作出限定,因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分期付款的。 二、购买二手车注意事项: 二手车身份要核实 在买车的时候,身份证、车辆原始发货票、车辆购置附加费(税)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养路费证明、年检证明及保险单等都要仔细看好没有问题才行。如果证照不全,买车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则会苦恼繁多...


·遇到交警乱罚款 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交警乱罚款 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遇到交警乱罚款 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违反条例: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规解释:合法的申诉和投诉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保留证据,合理维权——行驶记录仪、手机可以作为取证工具 无论是申诉和投诉公路三乱,请各位切勿断章取义。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但注意要合法取证,目...


·交通事故官司要打多长时间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己属不幸,漫长的等待更是耗尽心力。很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都问交通事故官司要打多长时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在诉讼时间上面,就会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进行。下面,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官司要打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诉讼的审理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一、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都是合法、自愿的签订就有效。 对无效的合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专门规定: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5种情形为法律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