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从什么时候才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

从什么时候才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的表述虽然有所不同,但只有稍稍差别,那就是男女双方未登记而起诉离婚的,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的,这时事实婚姻已经转变为登记婚姻,按离婚诉讼处理;否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事实婚姻是法律婚姻的对称,在我国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夫妻关系的结合。事实婚姻应具备以下基本要件:1、主体的特定性,事实婚姻的主体只限于没有配偶的男女。2、夫妻名义性,即同居的双方以夫妻名义称呼,而且他人也认为是夫妻关系。3、同居生活的公示性,即双方公开的共同生活,这一点与非公开性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有着严格的区分。4、缺乏法律婚姻的形式要件,主要指的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但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5、满足其它婚姻的实质要件。1994年2月1日可以说是我国是否承认事实婚姻的一个重要时间点,自此之后男女双方虽然符合事实婚姻的要件,但是也不能再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只能以同居关系来认定。要注意,构成事实婚姻主要还是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缺少了法律婚姻的形式要件。



相关内容:

·在家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在家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一、在家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在家自书遗嘱一定得立遗嘱人亲笔写,然后有两个以上的鉴定人;再然后是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格式,具体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


·离婚两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两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一、离婚两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1、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


·男女结婚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婚姻关系的建立不仅仅是举行了结婚仪式就行了,要想得到法院的承认,那自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才可以。在这方面就有条件要求,那到底男女结婚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女结婚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结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


·一、二线城市抚养费1300是合理的吗?
    一、二线城市抚养费1300是合理的吗?二线城市抚养费1300并没有规定是否合理,只要是符合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条约或者法律的规定都是合理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


·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注意些相关的问题,更何况是离婚,那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离婚时有问题需要处理,离婚后也会出现一些需要处理的问题,那离婚后有哪些问题需要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一)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二)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


·退休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退休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退休标准而退出工作岗位休息养老的人员。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员退休以后就在家休息养老的,有的退休人员虽然已经达到退休标准但是依然在继续工作。那么问题来了,退休人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发生纠纷以后怎样保障退休人员的权益?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一、我国法律对于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否存在?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否存在?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不存在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换种方式来说,未办理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


·离婚时个人没有财产还要平分财产吗?
    离婚时个人没有财产还要平分财产吗 要的,夫妻双方进行离婚时,一般对方没有创造任何财产,但是本着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最后还是需要给予部分财产的,除非是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男女双方结婚时,一方没有携带财产,在合法登记结婚后,也没赚取其他财产的,比如全职太太,那么双方感情发生变化需要离婚的,一方可能会不愿意跟对方平分财产。 首先,男女双方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参与分割,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进行...


·无效婚姻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您可能会发现,在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当中就包括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一些疾病,在明知自己有一些恶性传染病的情况下,仍然结婚的话,这种婚姻就属于无效婚姻。那么关于无效婚姻的疾病的种类,您也应该适当的了解一下。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无效婚姻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一、无效婚姻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一)精神方面的疾病 (二)身体方面的疾病 (1)麻风病由麻风杆菌所致,是一种恶性传染病。 (2...


·拆迁补偿属于夫妻财产吗
    拆迁补偿属于夫妻财产吗分情况说明: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上门跟前妻讨要抚养费对方拒绝怎么起诉
    上门跟前妻讨要抚养费对方拒绝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离婚后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离婚后女方不可以不给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