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是怎样的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是怎样的

一、私募股权投资(PE)

指通过私募基金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PE会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兼并与收购(M&A)或管理层回购(MBO)等方式退出获利。简单的讲,PE投资就是PE投资者寻找优秀的高成长性的未上市公司,注资其中,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推动公司发展、上市,此后通过转让股权获利。

二、广义的PE

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real estate)等等。在中国语境下,私募分为直接投资到中国境内目标企业的私募和通过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方式进行的红筹私募。

三、狭义的PE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国PE主要是指这一类投资。

1、 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 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 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 ,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 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 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 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 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四、分类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企业是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2007年6月1日,中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青岛葳尔等一批有限合伙股权投资企业陆续组建,信托制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也是阳光私募股权投资的典型形式。公司式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如今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

⑴、设立"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⑵、"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⑶、"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⑷、"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⑴、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⑵、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⑶、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私募股权投资的好处是比公募更灵活,实现企业的资本增值,为企业上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投资模式

私募股权投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⑴、增资扩股投资方式增资扩股就是公司新发行一部分股份,将这部分新发行的股份出售给新股东或者原股东,这样的结果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的增加。

⑵、股权转让投资方式股权转让是指 公司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行为。

⑶、其他投资方式除了上述两种投资模式外,还可以两者并用,与债券投资并用,实物和现金出资设立目标企业的模式。

所以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收入往往是非常高的,而其中的风险也是相等的,所以为了安全的投入和收回资金,企业管理者需要有敏锐的风险意识,并且要有很好的风险管理手段,并且大多数人对相关法律是模糊的,如果您有类似的问题和疑问,在适当的时候咨询律师还是很有必要的。


相关内容:

·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一、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公司法中规定,企业成立必须要有注册资本,即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之一,而且公司成立后,公司不得虚报注册资本,股东等不得抽逃出资,否则构成犯罪,这体现了注册资本对公司的重要性。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


·公司注册的种类及所需资金
    公司注册的种类及所需资金 在当下社会以中小型公司为潮流的时代中,小型公司的注册不断增加,不一样种类的公司所负责任的不一样需求的资金写入也不一样,那么下文就简略的解释一下公司注册的种类,请继续向下阅览; 一、 公司注册的种类 有哪些? 1、依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职责的不一样,能够把公司区分为五类: (1)无限公司,即一切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职责的公司; (2)有限职...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每一个公司在逐步壮大之后,就会获得能够成立一个分公司的资金与资源,从而拓展自己的业务。当然,成立一个分公司也是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才可以的,而且您也有必要知道分公司的一些知识。那么,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公司法解读:第十四条【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企业的房屋性质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 1、租赁办公用房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


·公司法人变更后的银行变更手续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后的银行变更手续有哪些 变更公司法人的话意味着公司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等信息都需要依法变更。不然的话,相关信息就核对不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肯定会带来很多麻烦。变更法人就是麻烦在需要对这些信息全部依法变更,并且每次需要提交的材料也都不一样。那么,公司法人变更后的银行变更手续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的银行变更手续有哪些? 1、 印鉴卡----变更前原印鉴加盖于印鉴卡背面 2、 ...


·分公司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吗?
    分公司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吗?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 对于法人和让人代表的这个问题,很多人就会进入误区,其实法人指的一个单位或是有限公司等,这时如果该公司在资金等某些其他方面出现问题是,法人代表宣布倒闭,那么您知道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吗?接下来就跟随我们一起去具体的了解。 一、公司倒闭法人有哪些责任 首先,根据破产法第二条,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许多人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发现,注册公司时会有如何选择公司类型的困惑,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另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分类是公司分类的基本形式,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具体分析这两种类型的区别。 一、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在创立之初最重要的一项步骤,就是到我国的工商局进行登记。并且我国对于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是有规定的,以往由于注册资金的门槛过高,使很多想要创业的年轻人都打消了创业的想法。但是新公司法经过修整以后,对注册资金的问题做出了很大一部分的调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是什么?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


·支票作为现代企业间往来的支付形式,其具有货币的功能,但是其简
    支票作为现代企业间往来的支付形式,其具有货币的功能,但是其简化了交易流程,使企业间的交易更为方便快捷。虽然支票好用,但是许多人拿到支票不知道该怎么办。对于支票兑现流程是怎样的也不知道,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支票兑现的方式 支票兑现分为3种: 1、现金支票兑现: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2、转账支票兑现:只能用于转账; 3、普通支票兑现: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二、支票兑现流程...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


·一般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一般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