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该怎么办?

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该怎么办? 一、债权转让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权人地位,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
二、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怎么处理
通知既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三、可以转让的债权包括哪些
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多数观点认为,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但债权形成的前因行为的效力对债权转让合同不产生影响。如形成债权的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使债权不复存在,该结果虽然直接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目的的实现,但依通说,只要债权于其转让时是确定的,其转让即应许可。
如果债权转让当时尚未形成,是否形成有待将来某一时刻的到来,或某一条件的成就,有观点认为这类债权亦不同于不存在的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可以肯定。我们认为,这类合同应区分附条件或附期限而分别处理,因为期限必然到来,而条件不一定成就,附期限的合同可按有效合同处理;附条件的合同如将来条件不能成就,则转让的债权自始不存在,所以将附条件的合同作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处理为妥。
四、法律对债权转让有哪些规定
《民法通则》中关于债权转让规定于第91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对此也只有寥寥数语。第79条至第83条、第87条对债权转让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如不能转让的情形、转让权利通知义务、从权利应一并转让、债务人享有抗辩权、抵销权等内容作了粗略规定。
其中债权转让通知义务与《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的须经债务人同意相冲突。有关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民法通则》规定过于严格,不利于商品经济发展,而《合同法》规定过于宽泛,不利于保护债务人和他人利益。
通过本文系统的介绍,当遇到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的情况,只要债权转让已经通知到债务人,那么债务人同意与否并不能产生任何影响。本文所提及的债权转让问题仅仅是债务纠纷问题的冰山一角,如遇更多问题,您可以咨询邵阳律师。



相关内容:

·欠钱不还抓走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抓走了怎么办?欠钱不还抓走了可以申请担保,否则被抓的行为人就只能在拘留时间届满之后才能出来。公安机关抓捕其只是为了协助调查。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偿还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复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


·收到罚款通知单后怎么处理?
    收到罚款通知单后怎么处理? 一、收到罚款通知单的情况 收到罚款通知单最多的两种情况是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和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一)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


·合同到期公司不签借口辞退可以要赔偿金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签借口辞退可以要赔偿金吗?可以要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公...


·认缴出资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认缴出资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成为公司股东需要认缴出资,该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出资认缴不到位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之间有明确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债务)的,或者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投资公司的合意和该从公司的获益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


·夫妻连带债务答辩状相对公平吗?
    在当今社会,随着现金活动的加速,人们之间的假贷也越来越频频,对立也随之加剧,特别是关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贷问题,因此夫妻连带债务答辩状显得十分重要。接下来我们将讲述夫妻连带债务答辩状相对公平吗的问题及其相关知识。 一、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


·贷款到期后中断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贷款到期后中断诉讼时效怎么处理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情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查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支持债权人诉讼请求。因此关键是在诉讼之前,收集中止或中断方面的证据。如果在2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或对方同意履行、或提起诉讼仲裁等,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


·假手续贷款找期还款算诈骗吗
    用不当的手续骗到贷款,每月正常还款,不认定为犯罪,如果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涉嫌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信用卡逾期还款会怎样?
    信用卡逾期还款会怎样?一、信用卡逾期还款会怎样? 1、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当欠款金额较小且逾期时间较短的情况下,发卡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会按月收取5%滞纳金。 2、收到催缴通知。 当逾期时间达到一定期限,银行会发送相关催缴通知。有些人由于无知,不但不还款,还通过更换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来“跑路”,让银...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担负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


·民间借贷自然债务抗辩权
    民间借贷自然债务抗辩权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债务人依法享有抗辩权,是债务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抗辩权有许多不同的分类,不同的抗辩权所能行使的权利不同。民间借贷自然债务,若发生了债务纠纷,需要双方相互沟通协调。若欠债方不还款,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抗辩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民间借贷自然债务抗辩权。 自然债务的概念 自然债务,是法律债务之对称。债作为特定当事人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


·怎么处理债务纠纷
    怎么处理债务纠纷 (一)调解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