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注册资本
二者同样指登记的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2、组织机构
二者的组织结构分别有三部分的区别。
(1)、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2)、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者1/2以上通过——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关心企业具体经营情况,更不要说自己出钱去参加股东大会,这样就为大股东操纵表决创造了条件。
另一点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
3、董事会和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这点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即: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对于上市企业而言,还需要聘请独立的外部董事。
以上就是“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国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有着相对严格的要求,资本数额要求较大,但是相比较于条件宽松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着更强的筹集资本的能力,适合大型公司的发展。
相关内容:

·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在哪里?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要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就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是在进行工商登记的时候,由于经营者的办理条件不同,领取的营业执照性质也不同。通常营业执照申请后,可能会影响日后和其他企业合作。那么怎么区分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1、法律地位。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Χ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Χ;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分公司应该提...


·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控制如何做?
    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控制如何做? 一、企业并购中融资风险的防范 企业并购中,与融资风险有关的决策行为还包括定价决策和支付决策,其中定价决策是融资决策的基础,而支付决策又是融资决策的条件,所以对融资风险的控制应贯穿于整个企业并购流程中。同时,并购资金需要量往往较大,通常需要采用多种融资方式,这就要求企业进行风险控制时必须综合考虑不同融资方式的影响。 1、控制企业并购成本 合理确定并购成本是企业并...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有哪些 (1)虚假注册。 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 《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


·外贸公司怎么注册,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外贸公司怎么注册,外贸公司注册流程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联系越来越密切,联系方式也多种多样。其中,外贸公司在加强国家与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那么,外贸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呢?现在,由为您解答。 一、外贸公司含义 外贸公司(Foreign Trading Company)是指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贸易公司,它的业务往来重点在国外,通过市场的调研,把国外商品进口到国内来销售,或者收...


·公司董事会成员怎么产生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怎么产生?
    公司董事会成员怎么产生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怎么产生? 董事会作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构的业务执行机构,是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董事会由各董事组成,董事通过行使董事权利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因此在选择公司董事时应该根据公司的发展业务方向以及未来的公司发展,经综合考量后进行选择,根据董事的身...


·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职工,项目的运转,等等都是要用到资金的,所以公司的融资能力也是非常的关键。一个公司的融资能力,决定了公司的稳定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一些危机,往往会通过更换法人或者是股东的方式来解决危机。那么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代理记账公司的法人应具备什么...


·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
    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1、法人这两个字有两种可能:公司法人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本身就是法人。如果这里的法人是指自然人而不是公司的话,那么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他只是在需要签字或有重大决定时代表公司而已。2、董事长和执行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身份应该是股东;而...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随着商务活动的不断深化,各种以合资及合作的形式出现在企业中的股东日益增多,而不乏有人会钻空子,出现了股东抽逃出资这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我国在2011年2月16日颁布的公司法解释三12中就这一特别行为做出了特别说明,具体说明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1、公司法解释三12是如何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 (1)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


·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
    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 目前金融市场上各种理财机构很多,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及信托公司等。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要经过证监会的批准才行,其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也需要通过证监会批准。那么,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企业动迁评估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动迁评估需要什么资料?企业动迁时不仅要拆除房屋、地上附属物,还要重新安置员工。在进行企业动迁时,国家需要发放征地补偿款以弥补企业的损失。为确定征地补偿款的数额,需要对企业进行动迁评估。一、企业动迁评估需要什么资料?1、厂房动迁评估最重要的是建筑面积。结构、层高这些数据应当由专业测绘公司提供。2、厂房朝向、成新系数。这是需要评估机构自己调查的,还有就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情,配套情况等所有影响房地产价...


·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后档案如何处理?
    每年应届大中专学生毕业前后,都是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黄金季节。作为毕业生,收到了心仪单位的offer后,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的档案呢?很多人会把档案不当回事,但其实处理好档案会减少以后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就来谈谈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后,档案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