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重庆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重庆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重庆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二、登记时所需资料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分公司设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重庆分公司注册流程,如果在重庆地区设立分公司,首先要向重庆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工商部门会核准设立要求,并发放分公司营业执照。
相关内容:

·公司法公司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合同的这个概念其实所包含的范围就比较广泛了,因为公司合同的主要责任肯定是要有公司来承担相关的后果的,并且公司合同可以是公司和其他企业之间合作而签订的,合同也是公司跟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关系的合同,所以公司合同根据不同的情形起到的法律效率也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公司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公司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合同,由于对相对...


·公司法人但我是傀儡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想要开办起来,必须要有法人代表,这个法人不一定是这个公司的老板,也不一定有股份或者权利,只不过是挂名而已,就好像傀儡一样,没有股份没有权利的法人其实风险是很大的,因为法人就相当于是这个公司的负责人,在法律上这个公司就是你的,如果公司出了什么事情,首当其冲的就是法人,那么公司法人但我是傀儡怎么办?一、公司法人但我是傀儡怎么办?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1)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


·北京企业拆迁补偿和手续是什么?
    北京企业拆迁补偿和手续是什么? 我国的首都就是北京,当然发展起来也是最快的地方了,最近建筑物的修建也是越来越多了,很多的开发商一边想要征用土地,一边纠结北京企业拆迁怎么补偿还有手续,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 拆迁的补偿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


·集团名下的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吗
    集团名下的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吗? 一、分公司的定义和地位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吗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的,这样的合同只能对内,作为总公司下设分支机构,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可以签订合同。双方草拟好合同条款,签订合同,然后加盖各种的公章。分公司和子公司存在不少差异,在设立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不同。《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行业作为金融界的一大支柱之一,吸引了市场上巨量的资金,因此加强对证券行业的管控,对国家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为此国家也出台了不少关于证券行业的相关管理办法,对证券行业的相关业务进行了规范。那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全文是如何规定的?详情参考下文。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活动...


·在我国担任空壳公司法人负什么责
    空壳公司也就是您平时比较熟知的皮包公司,这种空壳公司实际上根本就没有经营任何业务。虽然本身空壳公司并不违法,但也不排除有个别人员利用所谓的空壳公司,实际上从事的都是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在生活当中,如果遇到有空壳公司委派自己担任法人代表的话,一定要知道在我国担任空壳公司法人负什么责? 一、在我国担任空壳公司法人负什么责? 一般所说的“空壳公司”通常是没有固定资产,没有流动资产,也没有员工的,只在工商...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限是多久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限是多久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限是多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年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注意问题1、认缴时限越长越好。 认缴金额,认缴期限等信息都将对社会公布,企业运营过程中,认缴期限太长会引起合作...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虽然任何类型的公司在设立之后,都可以获得法人的身份,公司在设立之后,为了盈利,会聘请有资质的人来谭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同类型的企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


·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办法是主要内容是什么?
    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办法是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现在不少企业都是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内部的资金问题的,但是您都知道,现在一个企业想要进行融资的话,那么是需要有一定的担保企业来给融资企业进行担保的,当然由于担保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所以需要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来进行管理,那么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办法是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什么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什么 一、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什么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是什么?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 (2)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