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何制定?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何制定? 一、卖方不履行合同时如何计算违约赔偿
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
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2、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3、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
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分损失,从而应将不合理扩大的损失从损失总额中扣除。
4、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
这是因为,既然买方又与第三者订立了转售合同,那么转售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就是他应该得到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高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也可能低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在违约发生以后,买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实际遭受的主观损失,便应该允许买方依此主观计算的方法来相应赔偿。
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时如何计算违约赔偿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时,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
在违约合同中,可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包括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履行迟延等多种形式,当事人履行合同除有一般瑕疵外,还造成对方当事人的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的,为加害履行,上述案例就属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有两种表现:
1、卖方交付时的货物有瑕疵。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标的物能够修理,那么损失赔偿额原则上应按照修理该标的物所需要的合理的修理费来确定。所谓合理,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修理该有瑕疵的货物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即使修理结果并不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违约方也应当支付已经花费的修理费。值得注意的是,在修理期间,因标的物不能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卖方迟延履行。
在卖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如果买方收到了货物,要根据货物应该交付时的市场价格与实际交付的市场价的差额来计算。因为在迟延履行情况下,买方的实际损失是从履行期到实际交付货物期间所遭受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在迟延履行期间,货物价格不断波动,在某一时间达到高峰,既高于合同价又高于履行时的价格,买方如能证明这一点,就可以以这一最高价格为基点计算损失额。
综上所述,针对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计算,分为多种情况,其中包括买方不履行合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等情形。关于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参考合同金额制定。具体到赔偿金额,要看违约方带来多少损失,要结合实际损失情况。
相关内容:

·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吗?
    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吗?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终止中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几种1、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我国《民法...


·贸易合作合同应该怎么写 其实贸易合作就是指我国和其他国家的
    贸易合作合同应该怎么写 其实贸易合作就是指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交易,关于贸易合作的相关事项,其实在国际上制定的也有相关准则。双方在合作的时候,贸易合作的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贸易合作涉及到对外交易,在实际交易的过程当中,都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双方在合同当中一定要约定清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贸易合作合同应该怎么写? 贸易合作合同应该怎么写? 买方: (下称甲方) 卖方: (下称乙方) ...


·合同诈骗既遂后退还构成犯罪吗?
    合同诈骗既遂后退还构成犯罪吗 ?合同诈骗对方主动退还诈骗款的,仍然属于犯罪。通过合同实施诈骗犯罪,如果已经取得诈骗款的,犯罪已经实施完毕,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且属于犯罪既遂。但是如果在事后主动退还赃款的,则依法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处罚。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受刑罚处罚。如果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赃款...


·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
    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按法律要求是否具备形式和手续可以将合同分为要是合同和非要是合同。那么这二者究竟又有什么区别呢?相对的法律法规是否也是不一样的呢?我们就为您来介绍一下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相关知识。一、什么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法律常要求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方式订立合同。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属于应当由国家批准...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犯罪形式,由于这类诈骗犯罪是利用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的,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欺骗性,往往与经济合同违约纠缠不清。根据犯罪构成理论,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司法实践中,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表现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 一、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要怎么写,应当包哪些内容怎么写和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如下: 1、抵押合同的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9)抵押合同订立的时...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数额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数额是什么?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数额是要达到5000元以上才能够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合同诈骗行为包括: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


·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以保险事故为标准,分为死亡保险合同、生存保险合同和生死两全保险合同三类 (1)死亡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事故,保险事故发生以后,由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死亡保险合同又可分为终身死亡保险合同和定期死亡保险合同。 终身死亡保险合同就是合同不定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定期死亡保险合同,是以一定期间...


·合同变更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变更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合同变更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的现象。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变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


·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有多长
    合同签订后,如果合同签订时存在欺诈等事实,将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合同无效,当事人需要对无效合同进行确认,具体当事人申请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有多长呢?为了避免因合同无效的确认问题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应该如何确认合同无效?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中将一一为您讲述。 一、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有多长 我国当前的民法制度对于无效合同的确认,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限。我国目前的民法制度中,存在着基于请求权的时效制度...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包括哪些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很显然,《合同法》关于合同可以撤销的原因,采取有别于《民法通则》的规定,借鉴了目前世界各国或地区的通...


·毁约合同要怎么赔偿
    毁约合同的赔偿方式一共是有三种,其中第一种就是恢复原状,第二种就是金钱赔偿了,那么第三种就是代物赔偿。对于这三种赔偿的相关内容,以下详细说明恢复原状,是指恢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例:从别人借了一台收录机,这样你需要把收录机修好或者重新买一台还给借你收录机的人,在里面的修理指的就是第一种赔偿方式中的恢复原状。如果购买了一件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你会选择退货,这里退货就指恢复原状。如果是给付金钱想要恢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