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厂倒闭跑路找收债公司可以吗

工厂倒闭跑路找收债公司可以吗 一、具体讨债方法
工厂倒闭关门了,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的资产不足以支付所有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只获取一部分合法的工资。
国家不允许追债公司存在,其追债行为属于违法;按我国法律规定,受托人的行为结果由委托人承担,如你委托该公司追债,该公司在追债过程造成的损害由你负责。综上所述,仅从法律角度而言不建议委托追债公司讨债。
二、讨薪的相关法律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与关于工厂倒闭跑路找收债公司可以吗的知识,在遇到此类状况时我们建议您最好不要找收债公司追债,安全性低且要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收债公司需要本人授权风险极大。要首先了解情况,向当地的劳动局反应,申请劳动仲裁,以合法方式要回自己的劳动报酬。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建筑工程我们都应该知道的,就是我们城市中经常看见的一些高楼大厦都是属于建筑,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进行建筑质量的检测等等措施才可以投入到市场上使用,因为涉及到非常多的人的人身利益,所以这方面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界定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使用...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


·公司承包给个人工程劳务合法吗
    不合法。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因此,不可以分包给个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


·企业同工不同酬怎么办,它的危害是什么?
    市场经济下,很多企业为了减少支出,实行同工不同酬的制度,这种行为严重的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那么如果企业同工不同酬,你知道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企业同工不同酬怎么办,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同工不同酬怎么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工伤认定期限超过怎么办
    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规定的期限为事故发生后的30日。不过要是受伤职工提出认定申请的话,则期限为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但也经常出现错过了工伤认定期限的情况,那现实中工伤认定期限超过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期限超过怎么办 是否超过了一年的期限就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主张合法权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工伤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案件。按照上位法优于...


·工程款的清偿方式包括了哪些 工程款也就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会
    工程款的清偿方式包括了哪些 工程款也就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的款项。在工程竣工结算或报账后,一方应清偿所欠的工程款,以避免发生工程款纠纷。就清偿方式来看,工程款的清偿方式包括哪些呢?现实生活中,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是非常多见的,关键在于对拖欠工程款怎么追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这些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程款的清偿方式包括哪些 工程款清偿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履行,此为常态,不论如何约定,承包...


·当事人工伤能否申请误工费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
    当事人工伤能否申请误工费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
    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 一、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一、索赔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索赔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
    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 如今装修房子的可不少,却很少有人懂得这其中的门路,就比如装饰工程质保书这个东西就有很多人不太明白。其实装修时也有许多要遵守的 规定。就有许多人想问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特制定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本质保书内容包括保维修范围、保维修时限、消费者注意事项、相关维修流程与维修...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意思?一项工程的建造时间可能长达数年,在这数年间工程质量也不容轻视。对质量的把控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的每个小细节之中,因为一旦有某个细节不符合法定标准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后为了防止事态更加严重必须及时处理。那么,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意思呢?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具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