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 一、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
1、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2、企业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处理方式。这种调解实行自愿原则,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只有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该争议,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另一方面是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此外,由于调解委员会主要是由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所以工会与企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合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申请仲裁
若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企业调解委员会处理而直接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因处理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缺乏法律依据,所以这类争议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处理,不可以申请仲裁。除这种争议外,对其他争议而言,劳动争议仲裁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提起诉讼
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予受理仲裁决定或通知书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据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二、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后,除了首先争取协商解决外,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还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诉讼是万不得已而采取的手段,因为到了司法诉讼环节,双方要通过代理律师打官司,相对耗时耗力,并且解决时间较长。这里还有一个小细节需要您注意,申请诉讼时效是两年,超过时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相关内容:

·哺乳假辞退员工赔偿规定是双倍的工资吗?
    哺乳假辞退员工赔偿规定是双倍的工资吗? 一、哺乳假辞退员工赔偿规定是双倍的工资吗? 就是双倍的工资;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不能在妊娠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在三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违法解除,需支付两倍补偿金作为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


·同工不同酬违法吗
    同工同酬一直是每个劳动者的愿望,但是在实际中只存在同工不同酬,所以,很多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就容易受到打击,对社会发展具有严重的阻碍作用。很多劳动者都会问同工不同酬违法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同工不同酬违法吗 同工同酬是违法的。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道路也即城市道路,此类工程的修建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方便,若市政道路的质量存在缺陷,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故而,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企业单位都采取了一定措施,对影响该工程的因素进行了防控。在此类工程完工后,需要按照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工作。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


·对于新闻中总会出现的年度最危险工作的评比中
    对于新闻中总会出现的年度最危险工作的评比中,人们对于这些工作的危险难度也是非常肯定的。比如战地记者,每一次新闻的记录,都是在生死线上走过一遭才得到的珍贵资料。对于这种危险职业的工伤,工伤鉴定后赔付是怎样的呢。 工伤鉴定后赔付表: 1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童工在我国的劳动市场中有着特殊的身份
    童工在我国的劳动市场中有着特殊的身份,我国对这类童工的合法权权益进行相应保护。我国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16随意选啊算作童工,达到16岁的劳动者不算是童工。下面我们就十六岁算童工吗,都有哪些法律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工作作为生活来源的...


·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
    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按照法律上规定的退休年龄,因为退休后还有劳动力,所以许多劳动者选择再就业,而公司以为劳动者重新就业,接下来自己也就不再负担退休金。其实,只要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好退休手续的就可以领取退休金,公司需要按规定交付。《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所说明。那么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是怎样的?我们就此摘录了《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条款是怎样的?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第二章关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二章关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二章关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遵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的同时,还需要遵循自愿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二、平等自愿的原则 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当事人都是以劳动关...


·工伤残疾怎么赔偿
    在工地工作的工人很容易发生事故,就是因为这样,很多人因为工伤,从而导致身体残疾。但是面对这样的状况,公司应该对工伤残疾的员工赔偿应该怎么计算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下关于工伤以及工伤残疾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工伤赔偿事项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一、建设工程律师岗位职责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律师岗位职责是什么? 1. 主要法律服务领域涉及建筑工程、房地产、土地开发、PPP项目、政府棚改项目、公司投融资、地产并购、资本市场基金管理等; 2. 在合伙人指导下,独立与客户就项目进展进行沟通、处理项目过程中的业务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3.催收欠款与税收筹划方案:在催收欠款与提出税收筹划方案方面。 (1)通过各种争端解决方式,妥善处理工程款拖欠纠纷; (2)提供涉税...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 (一)在1个月内的,不管谁不愿意签均不需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本站我们认为,在此期间,单位不愿签订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虽然不...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