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职责有哪些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职责有哪些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职责
1、与委托人的关系规范
(1)在与当事人签署委托协议时,应本着谨慎、诚实、客观的精神如实地告知当事人在委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依据法律和道德的准则,在规定的时间,建立档案,实现委托人的目的。
(2)律师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能做出虚假承诺。即不能为了建立和当事人的委托关系或者谋取代理费用、辩护费用作出不可能实现的许诺。但在案件过程中,律师关于案件的代理意见不属于虚假承诺。
(3)律师不能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的便利,谋取案件争议的利益。不能与当事人约定按照标的物一定比例收取现金或实物作为律师费用。
(4)律师在代理事务中,有以下几种情况是不能够代理诉讼或非诉讼业务的: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代理与自己有近亲属关系或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人;在诉讼或非诉案件业务中,有亲属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曾经作为行政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等办理过同一案件的;与律所中其他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以及根据自身的职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为回避不得代理的案件。
但是对于同一律所的其他律师的近亲属的诉讼案件,可以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进行案件的委托与代理。
2、 转委托的事项规定
律师的转委托,应该经过委托人的同意,并且不能够因转委托事项而增加委托人的委托费用支出。同时律师在接受委托事项后,若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之后的代理和辩护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根据委托继续委托,当然委托人有权与该律师事务所单方解除委托关系。
3、调查取证
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因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案件进行相应的调查,以法律为准则,保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如果律师作为证人出庭的,则不能再接受该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事务和代理事项。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职责主要是,律师在当事人的委托权限范围内进行辩护和代理活动,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主要的目的,在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交案件的法律文件,进行出庭辩护,在全程的案件的代理过程中不能够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和第三人的利益。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案件的代理活动
相关内容:

·如何约定民间借贷的利息
    很多中小企业在银行难以贷到款,特别是微小企业,不得不转而求助民间借贷。在金融稀缺十分严重的情况下,高利贷盛行也就不惊奇了。借贷双方到底该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息?借款双方如果对利息问题没有明确的说法,发生利息纠纷怎么办?看完下面的内容您就知道了。 一、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息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是属于合法的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是属于合法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


·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一、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


·朋友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
    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使用,那么即使最终还不上钱也不属于诈骗,债权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缺少有些借款行为是可以构成诈骗的,比较典型的有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就是借款人以非法占有金融机构财产为目的,虚构借款项目,骗得贷款后据为己有拒不归还,那么这种情况就是可...


·借条在法院受理吗
    借条在法院是受理的,借条简单理解就是你问别人借钱,别人要求你留下一些能够证明你欠他钱的凭证,其一般也是因为借款而发生,所以借条往往都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一种债权债务的证明,这种债权债务是受法律保护的。当然,在借条中,你们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还款的期限,也可以不约定。约定还款期限,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更加明晰,也就是说具体什么时候还款写明白的话,那么可以起到提醒对方还款的作用,不至于到了真正起矛盾的时候,因...


·通过诉讼追债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通过诉讼追债需要提供什么证据一、通过诉讼追债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借条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使用到。欠条、借条这些字据相当于合同,无论是借款人还是欠款人都应该慎重对待,这样能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利益。下面就让为你简单的介绍一下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一、欠条和收条的区别: 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定是怎样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这个罪名并不是特别的清楚,那么,什么情况下才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了?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把货款网赌输了属于诈骗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货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的,那么网赌赌输了是属于诈骗的。但是如果货款是当事人自己的,那么是不属于诈骗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对方欠钱官司打赢了不还钱怎么办?
    对方欠钱官司打赢了不还钱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官司打赢了不还钱怎么办? 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烈,很多人遇到事情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律师咨询,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担心律师的收费太高,负担不起律师的费用。那么,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 一、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1、约见律师咨询:债权债务等方面法律咨询 收...


·农信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有多高
    农信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有多高 一、农信存单质贷款押利率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 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存单质押价值的90%,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