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

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法律中规定,专利权是需要经过申请、审查之后才有可能获得的,那么对专利权的保护是不是就是从被授予了专利权开始呢?究竟法律中规定,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
专利权的保护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的核心是指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排他独占权。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肯定受到保护。但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至授权前,权利也受到保护,只是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
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例,自申请日起至该申请公布前,这时申请处于保密阶段。这一阶段对其权利的保护表现在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后同样主题的申请因与其相抵触而将丧失新颖性,不能授予专利权。自该申请公布至其授予专利权前这一阶段是“临时保护”阶段。在这期间,申请人虽然不能对未经其允许实施其发明的人提起诉讼,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如果对方拒绝付费,申请人也只好在获得专利权之后才能行使提起诉讼的权利。这一阶段申请人只有有限的独占权。
二、专利侵权行为怎么人认定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中比较重要的内容,由于可以为使用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因此近年来专利侵权事件高发,也让不少专利权人的利益遭受了损害。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不仅是专利权人的事情,同时也是国家的事情,至于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上文作出了讲解,
相关内容: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怎样的?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怎样的?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一)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用的是全面覆盖原则。在下述几种情况下,视为被控物全面覆盖了专利的权利要求。1、字面侵权。即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被控物的技术特...


·非专利技术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非专利技术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技术入股是入股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其中有些人会以掌握的的非专利技术作为入股条件。这时需要双方签署一份非专利技术入股合作协议书,用协议的形式将有关事项确定下来。下面我们罗列的一份非专利技术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来具体了解下其相关内容。 非专利技术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以含油轴承生产技术、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


·商标权被抢注应该怎么办
    商标权被抢注应该怎么办对于恶意抢注侵犯在先权利人权益的,可以在5年内申请宣告无效。?如果对方的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则根据对方商标注册的时间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注册的时间超过三年,这时可以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注册虽不以使用为前提或即将使用为前提,但国家还是认为商标是以使用为终极目的。如果对方注册商标超过了三年,或者有有效的使用证据,这时可以提起无效宣告申请,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来宣告该商标无效...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著作权转让必...


·如何宣告商标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宣告商标无效的条件有哪些按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已注册的商标,若违反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条所规定,或是以欺骗手法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法使商标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局将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而且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而以下是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条件:1.商标中含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形状。其具体包括情形如下:第一种是使用《商标法》第十条禁止使用标志的商...


·不得授予专利的消极条件具体是什么?
    不得授予专利的消极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消极条件具体是什么? 不得授予专利的消极条件具体如下: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发现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


·商标异议申请的好处是什么 一、商标异议申请的好处是什么?
    商标异议申请的好处是什么 一、商标异议申请的好处是什么? 1、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2、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3、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二、商标异议的重要性 1、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流程的...


·中国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中国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中国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公开,但在一定的期限内提...


·个人商标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个人商标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一、基本流程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铁路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方便了我们的出行,提高和改善了我们的生活方式。铁路的建设是很重要的一个工程,并且所需的占地面积是很大的。铁路的建设在进行初期,可能会向当地百姓征收土地进行使用。有关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很重要的。我们将为您整理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的有关资料。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要是商标过期了可以抢注吗?
    要是商标过期了可以抢注吗?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商标被撤销注册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这些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即不予注册。因注册人不遵守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或者是因为注册有效期满未续展而被注销的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已经消灭。但是,为了防止发生商品出处的混淆,本条规定,自前述商标被撤销注册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这些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


·商标权侵权损失计算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损失计算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