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当事人若是对责任产生争执,常常会拨打1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当事人若是对责任产生争执,常常会拨打122报警等待交警处理,进行责任划分。交警出警到达现场后,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监控录像等凭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那四川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为您解答。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工作,保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公正、公开、公平,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当事人责任,适用本规则。

法律、法规、规章对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采取对应原则: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有多个当事人的,可以确定多个当事人共同承担对应的一个事故责任,也可以确定多个当事人分别承担对应的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既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也包括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的其他过错行为。

第五条 交通事故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六条 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应当全面分析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道路通行权利和义务等因素,权衡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综合评判。

第七条 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是指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直接因果关系。间接因果关系通常不作为确定事故责任的依据。

第八条 确定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评判:

(一) 当事人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当事人的行为侵犯了其他当事人的通行权利;

2、当事人的行为具有突变性;

3、当事人未履行注意义务;

4、当事人在危险出现时,未采取适当的避险措施;

5、当事人明知危及交通安全的险情出现后,未履行法定义务。

(二)车辆具有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

(三)道路、环境具有影响安全通行的重大隐患。

具有以上特征之一的,应当确定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

第九条 交通事故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的,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一) 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

(二)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第十条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确定为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次要责任;如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的,应当确定为主要或者全部责任。

(一)当事人无驾驶资格、饮酒后、吸食或者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

(二)车辆严重超载、严重超速或者车辆机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警察指挥手势通行的。

(四)驾驶机动车逆行或者越过道路中心分道线、隔离设施与其他正常行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六)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或在人行道行驶,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第十二条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确定为同等责任。

第十三条 当事人在事故中具有过错行为,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是引发事故的次要原因,确定为次要责任。

第十四条 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的,不确定责任(本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逃逸的,负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逃逸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次要责任。

第十六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十七条 本规则自2010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依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上述内容就是四川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交警在进行责任认定的时候会依照这个规则执行,这个规则里对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四种责任做了明确的划分,若是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三个月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但具体要看保险合同约定以及保险公司的约定。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


·机动车不买交强险有什么后果
    不买交强险有什么后果不投保交强险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二、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三责险”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在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


·交通事故手指骨折算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手指骨折算误工费吗?交通事故手指骨折算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搁误工作致使受害人减少了收入,因此要求致害人支付该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


·法律规定判刑后罚金交到哪里
    判刑后罚金交到哪里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注意事项1、如何选定受诉法院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


·飞车抢夺量刑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抢夺罪和抢劫罪,普通人是很难区分这两种罪名,特别是在抢夺罪中,飞车抢夺量刑标准又不一样,那么怎样去判定抢劫、抢夺、和飞车抢夺呢?将详细为你讲解分析者几种罪名,请看下文。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有以下不同的区别 1、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2、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


·商品房交钥匙等于交房吗
    商品房交钥匙等于交房吗 一、商品房交钥匙等于交房吗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 审判实践存在着许多当事人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理解不同而发生的争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认为“房屋交付使用”就是“交钥匙”,而买房户则认为,“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领取房屋钥匙,还应同时办理交付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由此就引发了许多纠纷,这主要涉及房地...


·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超载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车上乘客以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车辆超载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如果因为车辆超载而造成交通事故,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校车由于其用于接送学生的特殊性质,更应该提起相关责任人的重视,那么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什么? 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


·指示交付与现实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与现实交付的区别是什么?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会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


·一、交通事故起诉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吗
    一、交通事故起诉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吗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电动车被罚款不交会怎么样
    电动车被罚款不交会怎么样非机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处罚单,如果不去银行缴纳罚款,直接会影响个人的诚信,而且会影响个人以后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这个个人的身份证号码被记录,会一直显示有违法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满足电动车的条...


·车辆定损时间限制吗
    车辆定损时间限制吗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车辆定损的结果关系到车主的利益,显得尤为重要,而如果当时有紧急的情况要处理,该怎么做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呢?关于车辆定损时间限制的问题,会为您作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车辆定损当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现场查勘定损。车辆的定损涉及到维修、制造和车主多方面的技术和利益,它是整个车险服务中矛盾比较突出的部分。定损人员通过出现场,拍摄事故照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