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的途径有哪些? 1.先协商先争取协商解决; 2.拨打12333、12348、12351; 3.申请调解; 4.找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所在; 5.找政府; 6.申请仲裁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打官司; 8.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打不起官司的讨薪农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机构...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及办理程序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种,必须按国家原劳动部和有关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2、必须是在...
·周末单位必须要安排职工休息吗?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因此,对于企业而言,星期六、星期日并不必然为休息日。只要企业能够满足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那么都不违反标准工时制的规定。 ...
·福利待遇何时终止? 离职时员工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如下,具体的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大同小异,但应该以当地为准,因此,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外祖父、外祖母或祖父、祖母死亡的,是否享有丧假? 不享受; 根据《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非国营企业的职工请婚丧假的参照国营职工情婚丧假的标准,但婚丧假仅限于职工...
·无故拖欠工资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无故拖欠工资的单位应承担下列法律后果: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加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给劳动者。...
·用人单位以虚拟货币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拒绝吗?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以虚拟货币作为工资支付给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病假工资怎么算? 工作生活中,生病在所难免,可能就需要请假修养治疗,那么,病假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呢,各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以江苏为例: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用人...
·病假有哪些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救济费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的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
·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金?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
·以个人账户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以个人账户支付劳动报酬,不仅会面临劳动法领域的法律风险,还会面临公司法领域和税法层面的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 1 )劳动风险:如果用人单位难以证明该个人账户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则用人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义务未履行,不仅要补发工资,还有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 ( 2 )财产混同风险:如果该个人账户是用人单位股东的账户,则有可能造成公司和老板的个人财产混同,老板个人存在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l)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患者。(2)继承人、受遗赠人。这些人和遗嘱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即这些人是和遗产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关系的人。他们或者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较近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如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妻子儿女,或者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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