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们每个人辛辛苦的为公司做了自己应做的事情,就应该得到应得的

我们每个人辛辛苦的为公司做了自己应做的事情,就应该得到应得的收入,这个收入也就是所谓的工资,那么在劳动合同法当中,工资有哪几个方面构成以及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今天,我们就为您一一解说关于劳动合同法工资组成部分的内容。
一、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作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或岗位工资。新参见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和与动员体育津贴。根据计算工资时间单位的不同计时工资可分为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
二、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积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额计件等工资制度下,按劳动部门或主办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奖金是超额劳动报酬,是计时工资的辅助形式。奖金按劳动者付出的超额劳动来支付,是对劳动者作出优异成绩的一种奖赏。
四、津贴和补贴
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津贴的种类繁多,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为补偿劳动者在特殊劳动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和二外劳动消耗而设的津贴,有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施工浸贴等;为补偿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和额外生活支出二设立的津贴有林区津贴、山区津贴、主导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等;为特种保健要求而设立的津贴,有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
五、加班加点工资
指按规定支付的甲板工资和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以及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七、非全日制用工支付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八、不属于劳动者工资的范围
(1) 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 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 按规定未计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劳动合同法工资组成部分的内容以及不属于工资范围的部分。劳动合同法中的构成主要是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几个部分组成,而不是工资就叫做劳动者的收入。工资只是劳动者收入的一部分。
相关内容:

·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风险需要确定什么
    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风险需要确定什么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风险需要先确定该分公司是否具有签署合同的权利,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


·公司名称核准需要股东签名
    公司名称核准需要股东签名企业名称经预先核准程序在设立登记前确定下来,可以使企业避免在筹组过程中因名称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登记申请文件、材料使用名称杂乱,并减少因此引起的重复劳动、重复报批现象,对统一登记申请材料中使用的企业名称、规范登记文件材料,均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发挥这一程序的有效作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修订上报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送审稿)》中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有关规定调整为:设立公司...


·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民事主体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故而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难免会与这些主体发生民事纠纷,为了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最高院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实际的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具体该如何理解此类法律规范呢? 最高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


·外贸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外贸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可能您对于公司的具体运作方式并不是十分的了解,但是您应该都听过公司以及外企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个企业要想更好的发展,融资是比不可少的,那么,根据相关的规定外贸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股权筹资、债务筹资及混合筹资 按企业所取得资金的权益特性不同,企业筹资分为股权筹资、债务筹资及混合筹资三类。 1、股权筹资是...


·根据相关法律公司法人指的是谁?
    根据相关法律公司法人指的是谁?在每一个领域里面都会存在着很多容易判断出错的词语,即不能通过字面来理解的。而在公司方面,就存在着这样一个词,那就是公司法人,很多人都对这一个词不是很了解,与之相似的就是公司法人代表。那么,公司法人指的是谁呢?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


·对方公司不同意可以收购吗
    看情况而定,只要达到两个条件即可发起强制要约收购:一是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可能会导致该公司的经营者和经营策略的改变可以强制收购;二是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不应只属于持有该股份的大股东,而是属于公司的全体股东时,可以强制收购。《证券法》第八十一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袭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


·对公司裁员不服的怎么办
    对公司裁员不服的怎么办 一、对公司裁员不服的怎么办 1、如果对公司的裁员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起诉法院解决; 3、公司如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经过合法手续可以裁员。 二、公司不得裁员的情况有哪些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注册公司法人还有什么职位?
    注册公司法人还有什么职位一般来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


·公司法股东会表决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东会表决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表决权的规定是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一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也都在不断的快速变化。有很多国内的大老板想要去国外做生意,而国外的企业家也争相恐后的来国内投资,因此就会有很多的外商股权投资企业。那么你知道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吗?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是指依本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


·个人开公司注册资金是要现金吗
    不一定。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


·公司分公司签署合同有效性怎么确定?
    公司分公司签署合同有效性怎么确定?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如果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否则为无效。如果合同相对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则合同为有效,此时适用《合同法》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