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偷税罪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

偷税罪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现在是法治社会,企业作为纳税人,应该自觉履行纳税的义务。如果企业有偷税漏税行为,数额较大的,则构成偷税罪,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会被处于罚金。那么偷税罪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法律对偷税罪是如何处罚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
一、我国对偷税罪是如何处罚的?

1、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第一层次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层次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订)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
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
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4、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本条第3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刑法理论,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二、在犯罪构成要件上,偷税罪具有哪些特征?
1、犯罪客体是国家税收的征管秩序。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采用刑法列举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进行犯罪的行为,这是偷税罪与其他各罪的显著区别之所在。3、一般情况下,本类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才能构成(税务人员作为此类犯罪的共犯除外)。另外由于税收征管对象的特殊性,偷税罪在较多情况下具有典型的单位犯罪的特征。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综上所述,我国对偷税漏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对于自然人和企业负责人,会处以有期徒刑、拘役,并对企业处以罚金。关于偷税罪的罚金标准,法院在判处时一般会参考偷税的金额,按照金额的一定百分比进行处罚。
相关内容:

·不能犯属于犯罪未遂吗?
     一、不能犯属于犯罪未遂吗? 不能犯又称“不能犯未遂”。以行为的实行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而对犯罪未遂而划分的犯罪未遂的类型之一。中国刑法理论把不能犯未遂区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两种。 又称“不能犯未遂”。以行为的实行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而对犯罪未遂而划分的犯罪未遂的类型之一。因犯罪入对有关犯罪事实认识错误而使犯罪行为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情况。 中国刑法理论把不能犯未遂区分为...


·醉驾司法所不接受咋办法院判缓刑的
    醉驾司法所不接受咋办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当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对矫正对象的接收是一项严肃、严格的法律程序,它以权力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为依据,以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为载体,以履行法律手续为表现形式,因此司法局应当接收。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


·被判死刑的罪都有哪些?
    早在文明开始之初便有死刑,但至今多数国家都已废除死刑。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但是在我国,即使触犯了《刑法》也不是必然会判处死刑的,此时首先要看是否规定该罪名有死刑处罚,那到底被判死刑的罪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判死刑的罪都有哪些 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又称“生命刑”、“极刑”。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68种,在目前...


·刑事案件法院第二次退回侦查之后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法院第二次退回侦查之后怎么办法院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之后只能释放该民事主体,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


·我是初次无证驾驶,查到了,可以不拘留吗?
    无证驾驶按规定是要拘留十五日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不予拘留: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


·犯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如何处罚强奸罪?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宣判的时候,很多情况下都会对犯罪分子同时适用缓刑,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刑事犯罪最后都能适用缓刑呢?要是行为人犯的是强奸罪,此时又能适用缓刑吗?现在,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犯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 根据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对此应理解为: (1)这里所说的被判处拘役或者3...


·拘捕时间多久才到开庭
    案件从拘留再到法院开庭要多长时间,要看具体情况。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其中立案侦查阶段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可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复杂可延长。《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


·遗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弃婴的新闻,令人寒心。按照刑法规定,像这种遗弃子女,如果导致子女发生重伤或者死亡,父母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往往会提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犯罪情节做出裁决,那么遗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遗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


·刑事诉讼法里不予立案侦查是多少条?
    刑事诉讼法里不予立案侦查是多少条?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二、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


·怎么对组织卖淫量刑处罚
    组织他人实施卖淫活动的,此时也是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而法律中规定的此罪的具体行为包括了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而判断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需要看是否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还要与非罪进行区分,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是怎么对组织卖淫量刑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组织卖淫罪? (一)组织卖淫罪的概念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聚众淫乱什么罪?哪些行为会构成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什么罪聚众淫乱纠集三人以上或者多次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构成聚众淫乱罪,依据《刑法》规定应该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如果具有引诱未成年人参与聚众淫乱活动行为的,硬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进行辩护?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进行辩护?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的时候,一定要本着一切都是有利于自己当事人的原则来进行,还有一种情况之下就是必须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进行一个具体的辩护,千万不能够扭曲法律,也不能够对事实来进行一个伪造和篡改,否则就会有相关责任承担。刑事辩护是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