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求职的过程中,基本上实行的是合同制,那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求职的过程中,基本上实行的是合同制,那么在实践过程中,假如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约,那对劳动者来说有什么利弊呢?今天我们就”劳动合同续约的政策““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利与弊”等等问题进行相关的介绍。

一、相关政策要求:
1、
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设立的,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用工双方关系稳定的制度。《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是否可以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延续劳动关系需要双方订立新的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自愿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和劳动者都有权不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应履行哪些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1、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当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4、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手续等。5、对于劳动者患病,或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的,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二、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利与弊

1、有利的一方面

当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时,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劳动者的手里,即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时,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有利的一面。
2、不利的一方面

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对劳动者不利的一面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之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制度,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金。比方说,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共三次,每次五年,第三次合同自然终止的时候,劳动者总共工作了15年,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劳动者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第三次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想跳槽的话,或者劳动者单方面想离开原单位,单位就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了。除非单位存在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或者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实践中,劳动者在一个单位做了十几年之后,有的厌倦了十多年来一成不变的工作环境,如果考虑换一个单位的话,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可以在合同自然终止时,拿到一笔不菲的经济补偿金。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要空手而归了。这就是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弊端。由此可见,没有续约劳动合同的利在于续约的期限主动权在自己的身上,而不利的一面取决于劳动者是否主动离开公司去判断,假如劳动合同终止离开公司还有可能获取赔偿,如果是无固定期限续约,中途离开就不会有对应的赔偿。以上就是“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利与弊”的解答。
相关内容:

·当我们去企业或者工厂的时候,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幸因为公事
    当我们去企业或者工厂的时候,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幸因为公事而发生了事故,我们还受到法律保护吗?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保护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下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条例规定了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条例规定了什么?工程质量关系重大,因此工程质量验收十分重要,为了更好的完成工程验收,保障工程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我国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作为工程验收的规范,所有的工程建设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和评定,从而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技术水平,避免因工程质量出现的意外。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


·工伤索赔资料要准备哪些
    许多工作者因为其职业的特殊性经常会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在向用人单位索赔时又被告知缺少必要相关材料,那么作为索赔者的我们究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接下来的我们就将就这些问题为您进行介绍。 一、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上海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员工发生工伤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但是由于工伤的严重情况不同,那么,单位对于员工进行的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为了对员工进行合理的赔偿,同时也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需要对员工的工伤情况进行认定,并且以此为依据来确定赔偿的标准,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上海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上海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 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


·劳动合同必须写工资吗?
    劳动合同必须写工资吗?必须写明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


·到厦门市劳动局资源工伤鉴定资料有哪些
    到厦门市劳动局资源工伤鉴定资料有哪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


·手指9级工伤鉴定标准赔偿多少钱?
    手指9级工伤鉴定标准赔偿多少钱?会赔偿多少就要看本人的实际工资为多少来进行合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二,工伤赔付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


·毕业生找到工作后,单位会通知其按时办理入职手续
    毕业生找到工作后,单位会通知其按时办理入职手续。这样以来,求职者就成为了正式员工。按照规定,单位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尽快签署劳动合同。合同对于员工而言,非常重要,要提醒单位及时签订。那么入职多久员工签订合同?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入职多久员工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


·工伤认定及仲裁时间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性质原因突发职业病的,或者因为工作的原因,人身受到受伤害的,应给被认定为工伤。员工受到工伤时,单位应该及时的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携带相关的资料证明去社会保障局等你够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却总是有公司单位不承认员工的工伤,这是员工便可以申请工伤仲裁。那么工伤认定及仲裁时间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后仲裁时效是多久 先行法律中没有对工伤仲裁时效的明确规定,但是为了最...


·劳动合同根据不同的公司以及工作额性质不一样
    劳动合同根据不同的公司以及工作额性质不一样,可以分成很多种类型的劳动合同,所以对于物流公司来说需要签订就是关于物流的劳动合同,物流劳动合同跟其他的劳动合同有些不一样的额地方,所以下面就是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制定的物流劳动合同样本怎么写? 物流劳动合同样本怎么写?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调查清楚似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是合法并有权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要合法成立。不要只看它有...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具体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具体制度?在国家公共基础设施建立的时候,一些承包商为了私人利益,对承包工程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达不到相应的标准,最后使其出现严重事故。这种事例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小面我们将针对我国公路建设工程这一具体问题,为您详细介绍我国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一)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


·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是怎么确定的
    很多时候,在涉及到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或补偿的情况下,要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进行计算。这就要求先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接下来,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是怎么确定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即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决定应当补偿多少个月。工作年限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对于连续工作时间,就出现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