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②人身权不可继承;③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家属的物质帮助);④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⑤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台湾人继承大陆遗产的步骤? 根据大陆地区现行法律规定及实践操作,台湾居民在大陆地区享有与大陆居民同等的继承权,只要符合大陆地区《继承法》的规定,台湾居民可以继承大陆居民的遗产。台湾人也可以继承台商在中国大陆领域内的合法遗产。 “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及遗嘱继承人两类。其中,法定继承人是指《继承法》第10、12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
根据大陆地区现行法律规定及实践操作,台湾居民在大陆地区享有与大陆居民同等的继承权,只要符合大陆地区《继承法》的规定,台湾居民可以继承大陆居民的遗产。台湾人也可以继承台商在中国大陆领域内的合法遗产。
“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及遗嘱继承人两类。其中,法定继承人是指《继承法》第10、12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
·什么是休眠存款? 所谓“休眠存款”,就是指长期没有交易记录的个人存款。其中,一部分是“有主存款”,另一部分是“无主存款”。 目前,在我国因存款人死亡而导致的“无主存款”归属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比如自然灾害后,一些遇难者“无主存款”问题,各银行对如何处置和归属定性问题尚无涉及。 我国唐山大地震后,落实震亡储户存款的工作进行了8年才基本结束。其中,相当一部分震亡存款交还给了震亡人亲属。但不能查实的账户,...
·如何分割遗产 本文所讲的遗产分割的是指继承人如何取得应继承份额。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的,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此遗嘱指定应当有效。 &nbs...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问题1 养子女归还后的问题 我于8年前,收养一好友的儿子,那时由于我好友刚去世而其妻子一人要带着一个2岁大的儿子和5岁大的女 儿有困难,我于是便收养了好友的儿子,并对其孩子办了户口。过了8年后,我不想再对其进行抚养,(由于其 不听话)我想把他还给我好...
·老年人再婚涉及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 老人晚年再婚后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缺乏相互信任,经常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工资卡、存折及其他凭证交由各自的子女保管。待去世后,其子女便将相应的遗产通过各种渠道取出,防止对方继承。本案中,刘大爷和他女儿做出的这种防止孙老太分遗产的行为是否有效呢?判断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应首先明确一个问题,即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从...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指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权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
·网络财产经认定可做遗产继承 网络是信息时代发展和数字技术运用的产物,与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法律对于网络财产并无专门规定。一般认为,网络财产包括网上游戏装备、虚拟货币、账号密码、文件视频等,这其中即有个人的网络财产,也包括密码等网络权益。网络里的文字照片肯定属于个人网络财产。 通常状况下,只要符合3个特性就可以被认定为网络财产: 第一,该财产...
·股东死亡后,股权如何继承? 根据《公司法》第76条之规定,股东死亡后,亲属可以继承股权。 但有几个前提条件: 1、你是否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如有其他人也享有继承权,你就要和他们进行协商,经他们一致同意后,你才可以继承。 2、有限公司体现的不仅是一种资合性,更讲究一种人合性。因此股权是否可以继承,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约定,故你要调取公司章程。如公司章程没有限定不能继承,你就可以直接成为股东...
·怎样区分遗产同家庭共有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遗产的接受与放弃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据该条的立法精神,继承遗产的接受和放弃应当掌握以下两个问题: (一)接受与放弃继承的表示期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
·未办理收养登记仍有继承权 案例:村民祁某同其丈夫施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在1996年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施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记,只为孩子登记了户口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2007年,施某和祁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养子小施便随养父生活。去年,祁某亡故,小施及养父因同祁某父母协商遗产继承事宜不和而将祁某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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