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对于未成年子女也是负有抚养义务的。而此时,子女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这个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呢?要是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

一、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二、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综上我们了解到,子女的抚养费具体包括了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等。这就是对“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的解答。实践中,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约定,而要是日后一方不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自己的责任。
相关内容:

·一、民法典夫妻个人财产法条是什么?
    一、民法典夫妻个人财产法条是什么?民法典中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都有相关条文,《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明确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该约定的,则以夫...


·长期分居自动离婚成立吗?
    长期分居自动离婚成立吗?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多数人会认为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是人们对法律条文的误解,其实夫妻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的,《民法典》规定中虽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事实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会自动离婚,所谓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离婚是...


·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如何起诉要求离婚
    很多夫妻都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然而此时就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了,而需要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书写李虎起诉状。那这个离婚起诉状怎么写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何起诉要求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


·离婚可以申请那些赔偿?
    离婚可以申请那些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离婚诉讼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共有财产?
    离婚诉讼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共有财产? 肯定是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起诉期间也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夫妻离婚起诉期间挣的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算夫妻共同财产。 二、诉讼离婚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婚?
    您都知道是离婚在我国,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夫妻的身份就已经消失了。但是实际上,许多普通老百姓,他并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如果进行离婚诉讼的话,法院会怎么样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也就是说,法院凭什么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


·离婚如何认定女方对孩子有遗弃
    抚养孩子,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应尽的义务,即使是离婚之后,对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的,如果出现遗弃的现象,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那么,离婚如何认定女方对孩子有遗弃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判断的条件都是有哪些。 离婚如何认定女方对孩子有遗弃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子女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吗?
    子女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吗? 子女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吗 1、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4)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5)共青团、妇联、关工...


·不离婚答辩状范文怎么写
    一、不离婚答辩状范文怎么写? 不离婚答辩状范文 ? 答辩人:张某,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区××社区××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答辩人因×××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属实,事实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良好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姻基础牢固。被答辩人...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1、虽然房子子女并没有出资,但是既然父母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就认定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未成年子女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接受赠与是一项民事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未成年人也是有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能力的。    另外,既然该房产应属于子女,即使是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也不能随意处分子女的财产,除非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除此之外...


·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实践中很多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最终都是选择了这样的方式。但是这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起诉离婚向哪起诉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


·一方突发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一方突发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诉讼离婚。如果精神病人结婚之前的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不同意,另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离婚可以妥善的安排好精神病人今后的生活等事宜。二、夫妻办理离婚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