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

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很多人的眼里,家暴暴力一般都是实施的暴力伤害行为,往往对受害人的人身、精神造成损害。但您不要忽略了,家暴行为中还有冷把暴力的存在。那么具体来说,家庭冷暴力有什么表现方式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
?
家庭冷暴力常见的特征有:
(1)漠不关心
(2)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
(3)恶语中伤、冷嘲热讽
(4)停止或敷衍性生活
(5)对家事完全不负责任
由于冷暴力既不见血也不见伤,是典型的隐性暴力,因此很容易被当事人用“我们在闹别扭”一语带过,而忽视了它对自己的身心所产生的巨大伤害。
二、怎样应对家庭冷暴力
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这种暴力一般表现为在夫妻之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方面进行控制。彼此有意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用以应对家庭“冷暴力”的七种方式:
1、平静。如果你发现你的配偶开始出现冷暴力倾向,在任何时候都千万不要大吵大闹,那样会适得其反,你一定要保持冷静,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心情来分析你们之间的矛盾所在。
2、分析。你需要一支笔和一张纸,把你们生活中有可能激发对方冷暴力的问题一一列出,哪怕是小的可能也不放过,然后再把跟你无关的因素也列出来,同时再把你的配偶的性格特点也写出来,看看是什么原因刺激他(她)对你实施冷暴力的。
3、交谈。当你准备好平静的心情和分析好所有的原因后,你就应该主动提出谈话。谈话要在没有第三者的场合下,要开诚布公,把一切有可能的问题都摆在桌面上。你需要的是对方对你同样的开诚布公,如果仅仅是家庭内部矛盾或源于你的矛盾,这种谈话气氛有90% 以上解决问题的可能。如果是你配偶本身的问题,像有外遇什么的,这样也能有助于让你了解事情的真相,或者说,至少让你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所受的委屈和失败是因为什么。
4、主动。是和是散,在你进行分析的时候就应该有个决定了,当你们谈话之后,你就更应该知道怎么选择。从心理感受来讲,你主动做出的选择要比你被动接受的选择要好很多,尤其是由于对方造成的问题,你主动原谅会表现你的大度,你主动分手会比对方有更好的回旋余地。
5、说服。感情的丧失使说服工作变得异常艰难,用过去的爱情、用家庭、用父母、用孩子甚至用财产和名誉都不可能打动去意已决的对方,你的选择就是反客为主,用体贴的形式做出帮助对方的姿态,从帮助对方策划与新人的交往、到帮助对方设计他(她)未来的生活。
6、暂别。要是你们之间仅仅是处在一个较长时间的“冷战”阶段的话,暂时的出差将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但要记住,分开的时间别超过一个月,你回到家后,也千万别分居,那样就什么都说不清也继续不下去啦!
7、写信。对付冷战的又一个选择,就是信来信往。每个人的生活习惯、思维意识和观念想法各具个性,只有通过写信这种传统而又温和的方式,向对方伸出橄榄枝,使彼此主动伸出友好的手能够避免冷水或火药的伤害。
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家庭冷暴力比那种实施伤害行为的暴力更为严重。而常见的家庭冷暴力的方式主要就是上述五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然后结合自身情况,判断一下是否构成了家庭冷暴力。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肇庆律师。



相关内容:

·国家赔偿金额如果不赔会怎么处理
    有的时候我们会在生活中遇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权益,比如说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的政府机关滥用权力,强拆的案件并不少见。对于给公民造成伤害的事件,国家机关是应该对此进行赔偿的,才能体现了国家对于人权的尊重,如果国家赔偿金额如果不赔会怎么处理? 一、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


·夫妻二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二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再婚夫妻财产情况不一,分割时会有不同对待。大致情况分一下三种: 1、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发生分歧,或者离婚时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登记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协商,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预防万一。这种形式在城市比农村较多。如果离婚时婚前财产按照协议执行,减少了因分割财产的婚前财产的处理矛盾。婚后财产的...


·申请国家赔偿属于司法救济吗?
    申请国家赔偿属于司法救济吗? 国家赔偿,不是救济 他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员的错误,给公民造成一些伤害, 国家给予的精神和物质弥补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


·彩礼纠纷如何进行处理
    结婚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以赠与来对待彩礼问题。而实践中,也有不少人因为结婚彩礼而产生纠纷。那么此时彩礼纠纷该如何来解决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


·离婚作为当今社会较为常见的一种民事案件在我们身边很常见
    离婚作为当今社会较为常见的一种民事案件在我们身边很常见,但精神疾病患者作为离婚案件中比较特殊的群体。女方精神病期间男方可以诉讼离婚法院会受理吗,法律在此类案件中会怎样审理呢,我国的法律对精神比患者在离婚过程中又有怎样的司法解释呢,下面我们就为您做详细的解答。《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


·一、离婚判了抚养费没钱怎么办?
    一、离婚判了抚养费没钱怎么办? 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支付能力,另一方则要全额承担抚养责任。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的费用。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


·一、中国离婚率递增下的离婚方式?
    一、中国离婚率递增下的离婚方式有哪些(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离婚证。(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愿意离,另一方不愿离;或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夫或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二、对离婚财产分配的判决...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书不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的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


·未婚怀孕可以自己抚养孩子吗
     一、未婚怀孕可以自己抚养孩子吗 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的话,首先应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抚养,然后在走法律程序合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实际中,未婚先孕生子,解除同居关系时按以下方法确定孩子抚养人:双方进行协商,只要双方对此达成一致的,那么法律上也将会认可抚养人。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处理,并且,法院将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和父母的情况判决。 1...


·国家赔偿法时效补充重新计算的情况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时效补充重新计算的情况是什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赔偿申...


·夫妻扶养费怎么认定?
    夫妻扶养费怎么认定? 一、夫妻扶养费怎么认定 (1)双方的经济能力(财产来源)。给付扶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和受扶养人的经济需要。如被告的真实收入极高,完全能够承担起原告的扶养费请求。 (2)配偶双方在家庭内部的分工及对婚姻贡献的大小。如作为中国名牌高校毕业,完全有能力自食其力,但是放弃工作,全力操持家务,对家庭的贡献并不比被告差。 (3)双方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 (4)双方当事人目前的健康...


·丧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样规定的?
     孩子的抚养权对于父母来说都非常重要,因为离婚的时候确定孩子抚养权,实际上就是确定了孩子日后跟随哪一方进行生活,当然另外一方他拥有探视的权利,现实中很多人对于抚养权并不特别了解,他们想知道,丧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丧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样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抚养权问题规定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