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 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离婚对于按揭房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分割,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双方对共同购买的房屋已经达成合意,认可所购买房屋为共同共有,并且出资。此时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二、离婚按揭房产怎样分割1、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分割。根据现行《婚姻法》...
·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据调查显示,现在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其实都是很愿意通过房产中介来租赁房屋的,一方面是可以节省自己的时间,另一方面有中介在中间作担保也要稍微放心一些。但找中介租房这里面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通过中介租房有哪些好处? 第一,大型、正规的中介公司拥有充足的房源信息体系。对于急于租房,特别是刚刚来北京的外地朋友来说,能够及时地找到安身之所...
·一、商品房退房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商品房退房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
·父亲再婚房产继承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父亲再婚房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 和“丈夫的婚前财产”相加等于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妻子,子女,父母。继承份额的多少也会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和付出的多少而适当加以调整。 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 2、如果不立遗嘱...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购房补偿标准:征收安置房安置价格低于4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0%确定;高于4000元(含4000元)低于5000元每平方...
·哪些是房屋公摊面积,房屋公摊面积包括什么 我们在购房的时候,不仅需要购买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每家每户还会有一定的公摊面积。但是由于大多数人都缺少购房经验,因此也不太清楚哪些属于房屋公摊面积。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是房屋公摊面积 1、盖的空中花园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 1、围护栏外的“花台”、“花池”不计算面积,与阳台连通的“花台”、“花池”参照阳台性质计算建筑面积。 2、路、规划路属公...
·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一、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因此要是当事人进行了房屋赠与而没有具体签订书面合同的话,那么这时的房屋赠与行为一般是认定为无效的。 二、房屋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
·法律规定租房合同可以转租吗 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如何追讨?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的追讨方式的话,是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在哪一个地方,具体的借了多少债务,只要能提供确切的证据,存在着这样的一种借款的事实的话,依然是可以进行追讨的,比如说提供相关的录音证据等等。对于债务人到对债务到期,在债权人的要求之下仍然不偿还到期债务,而债权人又没有借条的情况之下,债权人想要追回到期债务,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没有借条,如果有证人能证明债务人在何...
·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商品房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品房的买卖时常发生,您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是,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取得房产证,这一点异常重要,那么,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解除了购房者的担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一、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二、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离婚时归谁? 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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