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只有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才能据确定谁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只有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才能据确定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为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责任主体,在交强险范围之外将依据具体情形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相关知识。
一、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差异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为责任主体,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成为责任主体是基于法律的强制规定而非其本身的侵权行为,除非事故是由非动车驾驶人、行人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否则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将由机动车一方区别不同情形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有确定了谁应该赔偿、谁是赔偿责任的主体,受害人才知道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该向谁要求赔偿,人民法院也才能据以确定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说明,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概念是不同的。
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法应当接受行政处罚的人,包括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则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他可能是交通事故责任者,也可能是车辆所有人、其他对车辆有支配权的人以及取得运行利益的人。
从法律层面看,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则是民法上的概念。
有些时候,交通事故责任者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是一致的,谁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谁就应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如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的情形;但在有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者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并不是一致的,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并不一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车主雇佣他人驾驶的情形等。
二,道路交通事故归责主体的具体类型
1、 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
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2、 盗窃、抢劫、抢夺他人车辆驾驶
使用以盗窃、抢劫、抢夺等手段非法占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 盗用他人证件登记车辆驾驶
盗用他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办理入户登记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盗用人或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
4、 挪用车牌
挪用他人车牌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挪用人或车辆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挪用人有过错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5、 擅自驾驶
未经车辆所有人或控制人的同意,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擅自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车辆的所有人或控制人未尽注意或管理义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6、 雇人驾驶
这种情况下要依据受雇人驾驶车辆的行为是否在雇佣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7、 车辆买卖、赠与未过户
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差异性,从根本上体现在法律层面上的差别,具体体现在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运营利益人的差别;根据具体的情形,大致就可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但由于交通事故往往具有复杂的情形,
相关内容:

·车子被撞误工费谁来付
    车子被撞误工费谁来付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一、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是否算转移财产就要看此财产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过同意而过户就算是转移财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


·一、交通事故调解结案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调解结案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通事故调解后,需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1、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 2、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3...


·怎样才算完成商品房交付
    怎样才算完成商品房交付交房,并不能简单地从字面理解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将房屋转移于买受人占有。交房必须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交付使用条件,指的是房屋具备了按照房屋的性质、用途使用的完整功能。在非商品房买卖情况下,由于非商品房通常不是新建房屋,往往具备了一般的交付使用条件,所以其交付使用条件的具备,主要看当事人是否对房屋的交付使用条件有特殊的约定。在商品房买卖情况下,由于商品房通常系新建,新建房屋要具备按...


·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
    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 一、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 (一)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二)驾驶员为职务行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上,受害人最担心的就是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或者逃避赔偿。在交通事故中,根据责任认定,对方承担主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来处理怎么办?我们就这个问题给您做个详细介绍,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一直不出面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你说要到法...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 在三大诉讼法中,对于证据的种类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律关系的多样化,证据也逐渐呈多样化的趋势,比如交易记录。那么,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呢?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诉讼证据的种类。 一、行政诉讼证据种类 1、 书证 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责任人肯定是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的。但是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不同,造成的损害不同,进行赔偿时,被害人的要求也会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依据这一规定,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适用《民法通...


·一、交强险在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怎么计算?
    一、交强险在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怎么计算? 交强险在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的金额计算方式为: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无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二、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8000工资交多少税
    8000工资交多少税8000元工资应交90元的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8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3%的档,则个税缴纳额=(8000-5000)×3%-0=90元。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


·开发商交房逾期怎么处理(一)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
    开发商交房逾期怎么处理(一)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二)购房者可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