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能签合同吗? 现在不少农村青少年早早就不读书了,去外地挣钱谋生,像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企业上班的情况很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该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而未成年工还没有达到十八周岁的成年标准,那么未成年工能签合同吗?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谈一谈这方面的知识。 一、未成年工能签合同吗? 已满十六周岁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单位可以与其签订正式员工劳动合同,但不得安排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
·工伤复发治疗扣工资吗? 工伤复发治疗扣工资吗?工伤复发治疗不会扣工资,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拾得遗失物的原始取得恶意加工需要承担责任吗? 拾得遗失物的原始取得恶意加工需要承担责任吗?恶意加工是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侵权,应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同时原物的增值部分应归原所有权人享有。遗失物是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所以,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合同管理可以为其他工作提供帮助和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它加强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 有利于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那么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请您阅读。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即建筑施工组织与建筑施工管理,是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是以建筑产品为对象,从系统论的...
·劳动合同订立形式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订立形式都有哪些《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对书面形式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订立劳动合同需要具备什么常识劳动合同是劳动...
·包工头拖欠货款怎么办? 包工头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 追讨货款要具备以下材料: (1)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 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 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
·单位出于自己生产的需要,可能在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需要安排其加 单位出于自己生产的需要,可能在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需要安排其加班。但为了充分的保护员工的利益,法律同时也对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做出了限制,而不是随便单位安排加班的。那到底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有哪些 加班,广义上说即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狭义上说,仅...
·一、单位工资不发怎么投诉? 一、单位工资不发怎么投诉?劳动者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自身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时应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有困难的,可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劳动者在举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时,应明确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违法具体行为。为更有效地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
·特殊工种包括哪些? 特殊工种包括: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作业。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14、采掘(剥)作业。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我单位与(身份证号:)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工作岗位为:),于年月日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本单位工作年限为:。 用人单位(章): 年月日 此联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 是指建设工程满足业主需要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特性综合 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 (2)耐久性。即寿命,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 (3)安全...
·加班期间的工伤死亡是否有赔偿? 一、加班期间的工伤死亡是否有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工作岗位上意外死亡,遭遇事故伤害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生前供养亲属每人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30%发放抚恤金(配偶和孤寡老人提高10%,合计不超过本人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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