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当事人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18-70;

2、当事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在现工作的单位已满3-6个月;

3、当事人为企业白领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当事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信用卡及贷款还款记录良好;

5、由于各家银行要求不尽相同,以银行实际的条件为准。

二、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已婚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本地长久居住证明、婚姻证明;

3、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申请表;

4、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件

5、借款人如果是单位职工,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如果是个体户,需要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所需资料

三、办理步骤

可以通过银行或者社会上的借贷公司办理,下面以银行为例。

1、当事人了解小额借贷条件,咨询是否可办理借贷。

2、当事人联系银行,提出借贷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3、银行审核,审核包括以下七个要点:

①个人信用纪录。特别是在本银行账户中往来的信用纪录,看是否出现过透支、拒付等不良行为。

②个人负债比率。银行只有在当事人还本付息的负担不超过其税后年收入25%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向其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③个人就业纪录。当事人应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能够获得可靠的收入,才有能力归还贷款。

④贷款额上限。贷款额上限的确定,主要看当事人的基本收入水平、负债水平和贷款期限,然后再做综合评定。

⑤贷款期限。对于旅游、支付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用途的贷款,银行提供的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内。对其他方面用途的贷款,银行的贷款期限通常也不超过两年。

⑥贷款定价。对于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银行一般都倾向于按照优惠利率提供贷款。

⑦个人保险。银行会考虑到如果当事人发生死亡、伤残等意外的情况下,如何能够收回贷款的问题。了解是否有个人保险,投保额是否充足。如果没有,银行会向当事人推销寿险和残废险。

4、审核通过,借贷双方签订协议。

5、协议签订完毕,银行发放贷款。

6、注意事项。

①办理电话一定是要在本地区的;

②办理的一定是银行从业人员;

③本人须亲自去银行办理,签订借贷申请合同,并提交相关的资料;

④办理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会佩戴相关的工作牌;

⑤通过银行办理,无须任何前期费用,借款人只需要按时还贷,银行不会要求借款人预先支付利息的。

若要申请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需满足上文提到的办理条件和办理材料。办理的途径有银行和借贷公司,一般以银行为优先,其次才是借贷公司。的律师提醒您,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在挑选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借贷公司的时候,勿被低利率高收益所蒙蔽。


相关内容:

·哪些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三)夫...


·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
    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1、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笔者认为,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


·2023债务转移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移条件有哪些(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如何判定“同意”自然也使用要约、承诺的规则。(二)个人债务的转...


·离婚时伪造债务要怎么处理
    离婚时伪造债务要怎么处理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伪造夫...


·银行放款他项权证归谁?
    房产是固定资产的一种,日常生活中,人们需要资金开公司的,可以将名下的房产抵押出去。通常,办房产抵押会到银行,在房产抵押中,涉及到一些证件,比如房产证,还有他项权证。房管局发放他项权证,那么,银行放款他项权证归谁?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银行放款他项权证归谁?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才合法?
    不仅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受法律保护,与之相对应的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也受法律保护。我们知道,金融机构的借贷会产生相应的利息,同样,民间借贷也可以约定利息,但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才合法呢?而债权人在追讨借款时,如果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的利息 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2、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其约...


·法律规定债权可否继承?
    法律规定债权可否继承?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


·中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立案? 一、中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


·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 一、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


·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一、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


·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
    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 一、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 《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的债务时,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效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但是,如果合伙人个人的债务与合伙的债务同时存在,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和合伙的债权人都要求以合伙人个人的财产和他在合伙财产中的应有份额来满足自己的债权,应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