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条款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订立条款中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条款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工时、工资、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

2、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及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鼓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加大了试用期内对劳动者的保护。

二、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劳动者比用人单位更自由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 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2、而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相比之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需有法定事由,并且要严格履行通知程序,否则这种单方解除行为是无效的,而且是违法的。

3、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关于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本条对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规定了“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目的在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劳动者寻找新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为保护一些特定群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同时又规定在六类法定情形下,禁止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迟延履行的债务有申请支付令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并无相应的对等权利。

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本条是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保护。劳动报酬权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履行劳动义务,由用人单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及劳动力价值支付报酬的权利。

四、劳务派遣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目前劳务派遣领域中对劳务派遣工进行身份歧视的问题比较突出,集中体现为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之间虽从事相同的工作但工资待遇相差较大,因此本条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五、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本条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做出了限制性的规定,明确禁止非全日制用工约定试用期,更好地维护了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权益

六、法律责任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应当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关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经济赔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鼓励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继续履行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七、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新增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三十八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在法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2《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在加班时间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的条款 3《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假

八、工资的规定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给工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2《劳工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

九、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法》第五十七条 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条款,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十、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至六十五条 规定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的保护做了特别规定、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等,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

十一、社会保险和福利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

十二、劳动争议的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 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有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就大大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对与有一些逃避责任,损害劳动者利益的用人单位,应有相应的惩罚。

从上文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在以上十二个方面都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尤其是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等方面,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加以利用。相信您对《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规定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实际生活中一定要加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设立了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立场和利益不同,所以十分容易发生纠纷。所以为了正确处理双方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劳动关系是至关重要的。那么,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程序是什么?一、 登记立案: 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并经过审查由劳动监察机构确认有违法事实的,应当登记立案。登记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二、 调查取证: 登记立案后,劳动监察机构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


·如果把劳务分包给个人合法吗
    如果把劳务分包给个人合法吗劳务可以外包给个人。劳务外包的种类很多,简单的说,大概包括:项目外包、生产线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仓储物流外包、数据录入外包、呼叫中心外包、物业管理外包、后勤服务外包、兼职外包、促销外包、礼仪接待外包、临时工外包、短期项目外包。但,不同的劳务服务外包,有着不同的外包的要求,例如建筑劳务外包需要资质等等。二、劳务外包有什么好处1、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本公司负责托管...


·工伤认定有什么范围
    工伤即劳动者因工而受的伤,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工伤的范围,法律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有什么范围呢?此外,在工伤认定的范围内,工伤又有哪些主要种类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有什么范围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未签劳动合同已过试用期单位辞退,如何赔偿
    问:我2010年8月入职,未签劳动合同,知道2011年4月份单位才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以我试用期不合格辞退我,我很是郁闷,请问我可以得到那些赔偿?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答: 首先,你没有说明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一般工伤认定是什么意思?
    近年来,意外事故的发生频率在不断提高,工伤对企业和劳动者造成的损失都是巨大的,而且很多时候工伤事故会带来严重的矛盾纠纷,甚至很多时候因为法律程序的不到位,导致后期的矛盾升级,那这时候工伤认定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这既保护了受上海者的合法权益,也是法律依据,那么一般工伤认定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就为您科普一下。 一、一般工伤认定是什么意思?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


·当代社会,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来规定
    当代社会,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然劳动合同的拟定,必须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劳动合同法2017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


·大家知道工伤索赔技巧都有哪些
    您知道工伤索赔技巧都有哪些吗?其实在进行工伤索赔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技巧,但如果当事人能够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在索赔过程中维护自身利益的。下面,我们为你介绍工伤索赔要注意的方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结合劳动争议实务,工伤索赔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对劳动关系证据的收集与保留 提出工伤索赔的前提是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的前提则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


·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条款规定了如果经过企业书面通知以后,职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不必支付双倍工资。但是有一个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有几种情况?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有几种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其复杂性很容易出现质量纠纷。一般根据相关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进行责任判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都必须遵守法规,不得出现违约情况。在合同中应该写明双方违约时所要负的责任和纠纷处理方法。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有几种情况?以下是相关解读: 一、认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的一般原则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


·员工工资中有借款要扣除吗
    员工工资中有借款要扣除吗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第十五条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并在列举的企业可以代扣的情形中没有员工借款这一事项。由此可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本意,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特别是《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