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


有的女性在怀孕的时候出现了丈夫死亡的情况,此时女方毕竟是有两个人,因此就想要多分得遗产,这样日后孩子出生也不至于没有钱养活。那么实践中,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进行解答。

一、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

(一)胎儿也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这一规定说明,胎儿是有继承权的。但是,继承法赋予的胎儿继承权是有附加条件的。在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也就是把胎儿拟制为享有特留份额的权利人。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活必需为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的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等情况。

(二)胎儿的权益应受到保护

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是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如果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没有为胎儿保留应继份额,或者为胎儿保留的遗产数额过少,则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数额中,按比例扣回适当的遗产数额,必要时可以由胎儿的监护人诉诸法律,以切实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不是孕妇可多分遗产,而是在分割遗产时应予以先留下死者遗复子(女)应有的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不是死体,所留份额仍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继承。

二、生活困难的人如何多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因此生活困难不是必然会多分到遗产,生活困难的人必须同时缺乏劳动动力,且再其他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够多分遗产。

要是孕妇的丈夫在其怀孕期间去世的话,在进行遗产分配的时候,需要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具体最后是否能由胎儿继承该遗产,则还要看胎儿出生时的情况。只要能够顺利的出生,即使只活了几分钟,也是应该由其继承遗产的。


相关内容:

·可否跟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可否跟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可以与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都是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的,并且都要因为一些特定的情况才会发生。由此可见,两者很是相像,但又存在差异,那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性质和效力不同。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怎么办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是否可以反悔,分两种情况考虑。1、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反悔的,因为遗产还未分割,遗产还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各继承人同意,应允许其反悔。在诉讼中,则由法院根据其理由来决定是否允许其反悔。2、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毕,遗产已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所以不允许反悔。二、放弃继承权有哪些注意事项1、放弃继承只能在...


·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有哪些?
    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有哪些?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离婚财产的分割,而继承的话只能够继承其中一方的财产,实际上很多状况之下,离婚的财产是不涉及到继承问题的,因为毕竟当事人都在世,而是夫妻之间内部所做出的一个财产的分割。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再婚夫妻在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明后,就是合法夫妻。《婚姻法》所指的夫妻当然也包括老年人再婚夫妻,老年人再...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均等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


·放弃继承权补偿协议怎么写 一、放弃继承权补偿协议怎么写?
    放弃继承权补偿协议怎么写 一、放弃继承权补偿协议怎么写? 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抚养协议三者效力如何?
    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首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有有效的遗嘱,继承开始后,就需要启动法定继承制度,根据继承编所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遗产分配方法等,确定各继承人之间所得遗产的数额。这是最为常见的继承方式。 其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


·已婚子女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已婚子女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一、已婚子女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已婚子女去世父母有继承权,父母是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


·对于有抚养关系有继承权吗?
    对于有抚养关系有继承权吗?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之间有无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反之亦然。如果没有抚养关系,则相互 之间无继承权。 如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离婚,未成年继子女被生父或生母一方带走而继父或继母又终止抚养的(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的除 外),原已形成的抚养关系终止,继父母子女间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继父母子女间无相互继...


·如何办理遗产继承人证明
    在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继承遗产也是需要进行证明程序,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办理遗产继承人证明呢?下面的文章中由的我们围绕这个问题为您整理好了,一起看看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办理遗产继承人证明 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


·遗嘱公证继承时效的法律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遗嘱公证继承时效的法律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是,遗嘱是继承财产的一种重要的方式,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即使是遗嘱,也是存在许多种形式的遗嘱的,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遗嘱公证继承时效的法律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够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一、遗嘱公证继承时效的法律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公证遗嘱是没有有效期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如...


·前妻的孩子可以继承家产吗
    前妻的孩子可以继承家产吗?前妻的孩子没有资格继承自己的遗产。前妻再婚后生的孩子跟自己毫无关系的,能够继承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现任配偶,孩子和父母,自己跟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之间不再具有任何的权利义务,包括前妻也没有遗产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