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债权债务关系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
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意见》
121.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122.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123.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124.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12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合同法》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法民发[1991]21号
(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
颁布日期:19910813 实施日期:19910813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
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4、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5、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7、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8、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9、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10、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11、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12、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则处理。
1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4、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15、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6、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 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意见》(试行)第1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
17、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生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以及《意见》(试行)第112条、113条、114条、115条、116条的规定处理。
19、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物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19、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分期偿付。根据当事人的给付能力,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
20、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债务人劳务或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应予准许,并将执行和解协议记录在案。
21、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其他财物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双方可以协议作价或请有关部门合理作价,按判决数额将相应部分财物交付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要求以其他债权抵偿债务的,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并通知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办理相应的债权转移手续。
22、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被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一般来说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就是这样,当我们遇到了有关债权债务关系方面的问题,先了解清楚这些法律规定,再去解决会更加有效率,根据规定法院也会就着实际和这些规定进行判决,希望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帮到您。
相关内容:
·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
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对于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就要对驾驶者进行扣分罚款处理。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有闯红灯行为,也是不用扣分罚款的。那到底在什么情况下闯红灯不用被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
1、前轮压线
在等红绿灯时,由于被前面大车遮挡了视线,在前车走了之后,跟在后面的车才发现又红灯,而此时前轮已经压线了。其实,这时车...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
·拖欠货款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
拖欠货款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 拖欠贷款起诉书
原告:×××市×××有限公司
住所地:×××市×××区×××大道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家住××省×××县×××镇×××村
请求事项: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计人民币20021元;
2、依法判决被告从2008年9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7.47%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暂计至2008年...
·怎样才能使债权债务相抵
怎样才能使债权债务相抵 一、债权债务相抵的成立条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
·民间借贷多少利息是合法的
民间借贷多少利息是合法的民间借贷法律认可最高利息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第六百八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区别是什么?1、认定标准不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认定标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而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为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不退还并且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或者是挪用救灾等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
·借条资金来源说明需要写吗?
借条资金来源说明需要写吗?借条资金来源说明并不一定需要写,资金来源并不属于主要构成要件,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
·股东贷款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股东贷款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公司扩展需要或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资金运转不周时,为了筹集相应的资金可能会让作为公司主要受益人的公司股东出面进行相关的贷款行为。贷款就涉及到相关的贷款协议,那么股东贷款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就这一问题做相关解答吧。
股东贷款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具备的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3、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5、...
·网贷50万怎么贷款?
网贷50万怎么贷款? 一、网络借贷的概念
网络借贷指在网上实现借贷,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可利用这个网络平台,实现借贷的“在线交易”。网络借贷分为b2c和c2c模式。
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二、网络借贷的特点
1. 一般为小...
·关于司法机关罚没款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关于司法机关罚没款的管理办法是什么?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的叫罚没款。比如交通违规时,交警开出的罚单,需要缴纳的款项,就属于罚没款。款项性质:财政非税财务,集中汇缴财政的收入;通常是在判决书生效之后缴纳,也存在判决之前缴纳,判决生效后转罚没款;认罪态度的体现;不支出、不退款;二、罚款和罚金的关系罚款与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