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务免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债务免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债务免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
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2、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二、债务免除的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
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
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附生效条件的免除,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月1号开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如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其售予买受人商品的八折优惠月底终止。
6、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
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进行债务免除,无论是对债权人来讲,还是对债务人而言,此时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当然,为了保障自己在债务免除的过程中利益不会遭受损害,此时也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至于债务免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已经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欠款纠纷的诉讼要提供什么证据
    欠款纠纷的诉讼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欠款纠纷的诉讼要提供什么证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的吗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的吗? 一、代位权的定义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2、代位权是一种...


·《民法典》内容修改了哪些条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内容修改了哪些条款 一、赌债、吸毒等违法借债不受法律保护。 实践中,不少夫妻一方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而欠下巨额的债务,债主也常常找配偶的麻烦,催其还债。这次,新规明确规定了,这些债务都不受法律保护。遭受非法借贷的债主恐吓、暴力威胁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保护自身安全。 二、未经审判程序,不得要求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


·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
    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现今的债务偿还方式有很多,债务抵消就是其中的一种。但是债务抵消也有自己的条件和限制。比如哪些条件的债务可以抵消,哪些条件的债务不能抵消,债务和抚养是否能扯平等等。如果不符合规定,即使抵消了债务,在法律上也是不被承认的,下面将为您一一解读。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债和公司债券的区别体现在四方面 1、发行主体不同 公司债券目前仅能由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募集资金用途不同 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一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重大技术改造、公益事业投资等方面;而公司债券券可根据公司自身的具体经营需要提出发行需求。 3、监管机构不同 公司债券的发行实行核准制,中国证监会审核发...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由谁偿还?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由谁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1、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2、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3、为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共同义务所负的债务。5、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


·讨债技巧—李代桃僵催款兵法
    

“李代桃僵催款兵法”的巧妙即在于用债务人的担保或抵押财产来解决债务,抵押清欠是债权人藉以催讨债务的万全之策。  

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势必有损,损阴以益阳。”  实施此法的步骤如下:   

1、设定抵押权  在实践中,设定抵押权的方式情形大致如下:   (1)在有关经济合同的主文中直接订有抵押条款。   (2)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书机抵押合同或协议...

·夫妻一方债务共同财产偿还吗?
    夫妻一方债务共同财产偿还吗?不可以由共同财产偿还,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权人是不能请求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只能执行债务个人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


·一、弱势群体继承遗产需要还债吗?
    一、弱势群体继承遗产需要还债吗? 弱势群体继承遗产也是需要还债的,欠债还钱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定,并不会由于是弱势群体就会有优待。 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时候,同时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债务,也就是说此时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


·按照规定死者的债权由谁继承?
    按照规定死者的债权由谁继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死者的继承人是有权继承被继承人债权的,而被继承人生前有欠下债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后,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涉及到财产的案件中,律师的收费是按照涉及到的财产数额大小来确定的,一般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相应的律师费用。就像债务债权的案件一样,收费往往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80-150(人民币,下同)/件;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100-300元/件; 3、涉及...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贷款怎么还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贷款怎么还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您都知道进行贷款是肯定要需要还款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贷款的人都没有进行还款,有时候甚至是公司法人进行的贷款,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贷款怎么还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贷款怎么还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偿还责任。前提是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