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计算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清楚,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必然会涉及到对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而此时确定了抚养权之后,还要具体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但对孩子抚养费计算,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孩子抚养费应该如何计算。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计算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具体数额的确定,不可机械的适用法条,据此来确定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的标准,这可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开销做一定的调整,具体可以查阅和咨询相关资料,人士。另外,即使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当中已经确定,还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的。如原定的抚养费根本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了;也或者说因子女上学或身体患病远远超过了预期的开销等等。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给?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这其中就包括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1、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离婚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3、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4、其他。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另行起诉。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离婚孩子抚养费计算标准在法律上规定并不具体,因为离婚案件中夫妻支付能力和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很难用具体的数额予以确定。所以,在个案中,法院法官有一定的裁量权,这对于离婚案件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证据是否充分和诉讼技能是否高明非常关键。



相关内容:

·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很多人认为起诉离婚就是兜底的离婚方式,只要无法协议离婚的那都可以进行诉讼离婚,但其实起诉离婚也是需要具备了规定的条件才行的,而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起诉离婚。那究竟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


·老人再婚离婚财产分配
    老人再婚离婚财产分配 再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离婚后财产分配分为个人财产分配和共同财产分配。针对两种分配方式,有不同财产分配方法。本站我们搜集整理了财产分配的相关资料,将为您进行解读。 (一)再婚个人财产分配 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再婚前夫妻一方的取得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个人财产是结婚...


·离婚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
     夫妻双方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都没有异议,可以协议离婚,但如果双方以上两个问题存在争议,可以诉讼至法院,请求法院的裁决。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当事人一方恶意转移婚内共同财产的例子并不少见,这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离婚财产的保全。我们下面就为您介绍离婚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 一、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


·再婚复婚法律规定
    再婚复婚法律规定如何规定   一、再婚复婚法律规定如何规定   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办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由于离婚是夫妻之间的事情,因此除了夫妻没有人可以说的清楚,因此在诉讼离婚的时候,原则上要求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否则的话案件可能就无法查清楚。但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的话,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


·起诉离婚一审会判离婚吗
    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不会看实际提起几次诉讼,同时也不会区分究竟是几审程序,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了的,自然法院就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离婚。那到底起诉离婚一审会判离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一审会判离婚吗 1、法院判决夫妻双方是否离婚并不是看第几次起诉,而是要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彻底破裂,只要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通过法庭审理最终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即使...


·一、离婚财产分割起诉费是怎么收费?
    一、离婚财产分割起诉费是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


·家庭暴力离婚如何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


·一、离婚案件夫妻财产分割法院怎么收费?
    一、离婚案件夫妻财产分割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时如果采用的是起诉离婚的方式,法院会介入,最终的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以法院的判决结果为准。法院除离婚案外还要处理其他各类案件,通过法院的案件法院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院会根据你们需要分割的房产座落、结构、面积、建成年代等因素综...


·结婚多少年就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就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法律是充分尊重和保护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安全,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该如何写
    在协议离婚中,需要夫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否则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最终也无法解除婚姻关系。那到底这个离婚协议书该如何写呢?其中包括了哪些内容?这可能是很多离婚夫妻搞不清楚的地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的形式要符合民政机关的要求 如何写离婚协议书?内容固然重要,但是离婚协议的形式却往往被当事人所忽视。想必您都知道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而办理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