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

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成立的,附着在当事人不动产上面的权利。实践中约定好了地役权之后,要办理一个登记,而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当事人注意一些事项了。那究竟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
关于地役权的登记,《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七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2、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应当清楚无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土地权利证书。3、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4、地役权登记直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即可,不需要报政府审批。5、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6、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通知负责需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记载于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7、地役权登记后,应当向当事人发放他项权利证明书,将地役权情况在土地证书上的记事栏上加以记载。8、虽然地役权的初始登记实行的是登记对抗主义,但是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地役权人有什么权利
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因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对避免损害的发生欠缺必要的注意的,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主要就是上述八方面的,此时还需要当事人将签订好的地役权合同提交给相关的登记部门。当然,作为其中的地役权人,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但同时实际需要履行的义务也不少。



相关内容: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虽然我国分有集体土地,但是集体土地仍然为国家所有,公民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在农村如果想要使用宅基地就需要申请拿到集体土地使用证,得到了土地的使用权后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依法办理的证件,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


·贵阳市征地补偿条例的实施是怎么样的?
    贵阳市征地补偿条例的实施是怎么样的?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


·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中的市区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有关爱国的,歌颂祖国的电影歌曲数不胜数,我们在感受爱国情怀的同时,更需要明白有时候我们所作的每一点小事都可以体现爱国情怀,就比如国家需要征用你的地,那么你同意上缴国家并获得国家的补偿就不失为一种爱国行为,不同地区征地补偿标准不同,那么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中的市区标准是什么?我们来听听我们的回答。 一、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中的市区标准是什么? 岳阳市区I区补偿标准为:60500元/亩,范围包括:1...


·乡村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有什么分别?
    乡村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有什么分别? 一、土地使用证概念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相关流程是怎样?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很多人选择在异地工作,这些人到了一定阶段就考虑购房事宜了。那么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异地购房都有哪些流程?对于这个您比较关心的话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做一个简单说明。 一、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 异地购房是指购房者的户口所在地和要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省份。房地产专家介绍,异地投资购房面临的最大难点是信息沟通不及时,一般市民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天天去关注异地的楼市情况。异...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是不可以确权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


·政府征收土地都应出具什么
    政府征收土地都应出具什么 目前我国基础建设正在蓬勃发展,各个地区均出现了大量土地征用现象,那么当农民的合法土地被征用时,政府征收土地都应出具什么才能保证农民的合法知情权,避免地方政府与农民之间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发生。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 一、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征地的规定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着很重要的地位,同时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着很重要的地位,同时在教育方面也比很多省会城市发达。很多北漂都希望自己能够在北京安一个家,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但是这几年全国各地都对外地人买房有所限制。那么外地人在北京买房子的条件是什么?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外地人在北京买房子的条件 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的唯一住房(家庭成员的范围有购房者、未成年子女与配偶,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


·如何约定合同履行地?
    如何约定合同履行地?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合同的履行地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的当事人为了方便合同的履行或者有利于买卖交易的目的,往往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履行地,但是应该如何约定合同履行地呢?为了帮助各位解决这一疑问,的我们将在下文向各位作具体的介绍,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合同履行地该怎么约定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 2、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


·地方检察院批捕后上诉吗
    一,地方检察院批捕后上诉吗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不一定会提起公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斗湖堤镇。 补偿标准:耕地:35800元/亩;菜地:39380元/亩;果园:39380元/亩;茶园:39380元/亩;精养鱼池:39380元/亩;林地:35800元/亩;未利用地:2864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杨家厂镇、夹竹园镇、埠河镇、南平镇。 补偿标准:耕地:33600元/亩;菜地:36960元/亩;果...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