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怎么变更 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怎么变更 一、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更变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1、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2、因...
·在市场经济中,土地只是作为一种可以流动的资源。所以,土地租赁 在市场经济中,土地只是作为一种可以流动的资源。所以,土地租赁、转让使用权的情况逐渐增多,出现纠纷的概率也会提高。那么,遇到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包含该问题答案的一份材料,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稍作了解。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土...
·农村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农村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农村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
·江苏常州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江苏常州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江苏常州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常州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1、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土地价值,全市划分为一、二类地区,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 (...
·公司注册地址风险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地址风险是怎样的?在办理公司注册地址时要先有所了解其中的风险,才能更好的预防和避免。公司注册地址风险是怎样的?有何风险呢?一、公司注册地址法律风险公司注册地址是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不同的城市对注册地址的要求也不一样,具体应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法律风险: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依据《公司登记...
·地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地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___身份证号码___ 乙方:___身份证号码___ 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的宅基地位置为_____________,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___平方米; 二、该宅基地的附属设施同时转让,附属设施包括:___. 三、甲方对该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1、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
·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是否可以赠予呢? 如今,农村宅基地成为农村改革中最受关注的事,越来越多的城里人也都想在农村拥有一块宅基地建房。但国家明文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那么是否可以赠送给他人呢? 首先,要明确一点,农村房屋下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其使用权才归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人拥有,即农民只拥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能对其随意处置买卖或非法转让。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
·如今开公司的人其实大多数都是租赁办公场地的 如今开公司的人其实大多数都是租赁办公场地的,毕竟要是购买办公室的话费用还是有那么高,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肯定做不到。然而在租赁办公室的时候自然就要与对方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这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但是办公场地租赁合同该如何写呢?接下来,本站我们提供相关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样本 根据《房屋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土地使用权管辖部门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管辖部门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是土地经营权的权属发生纠纷,管辖部门为国土部门、县级以上政府、有管辖权的法院。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先行由县级国土部门调查、调解,如果能协商解决是最佳的解决办法,可以解决定纷止争,节省人财物力,协商不成的,由县级政府进行裁决。往往一个案件由于历史原因解决难度较大,如果对政府的裁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间成本会更大。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管辖部门为乡政府、...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经司法审判,被判处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将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是可以被判处缓刑的,被判处缓刑的人身自由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若此犯罪行为人想离家住所,前往他地,是否会被允许呢,也即,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一、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土地现有使用者产权年限到了的续期申请,要交纳一定的出让金,还有就是房地产想要开发某块地,也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能开发。土地出让金或者可以说是土地的租金,它的高低会受到土地级别、用途、年限等方面的影响。因为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各地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并不相同,所以每个地区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也不一样,需要以当地的标准为准。如果不知道当地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的区别是什么?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个人和单位只能拿到土地使用权,在获取方式上,有出让、划拨和转让等几种方式。一般来说,居民买到商品房后,土地使用证上面会写清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的区别是什么? 1、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划拨一般是针对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