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同居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

继承权的取得是以一定的合法身份存在为前提的,法定婚姻因其合法有效,使配偶获得继承权。非婚同居当事人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缺乏继承权产生的依据,所以无法取得法定继承权。没有继承权,同居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同居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

非婚同居当事人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并不影响其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产的要求,法律也为这一要求设计了其他的救济途径。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产转移的五种方式,其效力优先顺序是:扶养协议、遗赠、遗嘱、法定继承、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依据这一顺序,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可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来实现相互间的遗产转移。

也可以依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通过遗嘱的形式,将遗产赠与同居伴侣。

如果非婚同居当事人间未采取上述途径处理遗产的,当事人一方在其同居伴侣死亡后,可以依据《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遗产酌给请求权,要求分得适当的遗产。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同居债务怎样处理

非婚同居当事人对于同居期间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为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可以推定存在合伙关系,采用合伙原理解决。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合伙合同的对外效力体现。非

婚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与第三人发生的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清偿时当事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准用合伙原理处理非婚同居当事人的共同债务,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同居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不能基于配偶权继承死者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要求分割遗产时,很难获得死者继承人的认同。因此,上文中提到的同居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的说法,其实就是不准确的。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况,那就是同居关系被认定为了事实婚姻,此时在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另一方还是有可能继承其遗产的。


相关内容:

·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申请与受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


·一、继承遗产需要缴纳费用吗?
    一、继承遗产需要缴纳费用吗?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作为继承权的客体,它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所有财产和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目前我国没有规矩缴纳遗产税,但是继承不动产,需要按照标准缴纳契税。房产继承需要进行公证,是要收公证费的,按继承面积的2%收取。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


·一般丈夫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
    婚姻关系中,可能还因为一些意外导致丈夫去世,这种情况下处理要尽快处理后事外,就是对丈夫遗产继承的问题。此时如果不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就需要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那一般丈夫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 ?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


·草牧场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可以在草场的承包期限内,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草场的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农村集体土地(草场)所有权属于集体,任何人不能继承;这和当事人自身是否有草场无关;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被继承人的遗产;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民法典》(2021年1月1...


·继承方式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继承方式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一、继承方式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在我国,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


·转继承及转继承中的代位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转继承及转继承中的代位继承是怎么规定的?转位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2、继承的内容不同。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二、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继承遗产并不需要向国家交遗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二、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非婚生...


·一、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产是不是子女平分?
    一、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产是不是子女平分?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产不是子女平分,老年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一样可以共同平分财产。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


·儿子早逝算不算丧失继承权?
    儿子早逝算不算丧失继承权? 一、儿子早逝不算丧失继承权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儿子早逝不在丧失继承权的四种范围之内。 二、继承法法定继承规定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男女平等 继承权男女平...


·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一、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林权证的继承变更手续需要到到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权权利人变更登记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由双方共同提出的《林权权利人变登记申请书》(申请书需说明变更的理由并签加村民小组意见、村委意见、镇政府意见)。 2.林权变更涉及的林权权利人身份证明、原林权证原件。 3.证明林权继承人的证据材料。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


·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顺序是怎样的?
    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顺序是怎样的?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顺序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继承法》规定,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