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赣州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赣州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赣州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技巧 一、 医闹不可取 医闹是指医疗纠纷患者方或受雇于患者方的人员,采取如停尸、语言或暴力威胁、围堵医疗机构、损坏医疗机构财物甚至伤害医务人员等手段,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获得非法利益或牟利的行为。专业医闹指以上受雇于医疗纠纷患者方、并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的组织或个人,他们是借炒作医疗纠纷进行商业运作获利的第三方,往往是医患矛盾的导火索,是社会的阴暗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不管是患者(家属)或是受雇于患者方的专业医闹,想通过非法手段获得非法利益或牟利,都是法律不容许的,从中央到各地政府均出台相应的法规规章,对医闹进行打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应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医闹不但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可能把自己“弄进去”,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发生医疗损害的患者方,不可以医闹的方式来索赔,置自己于受法律制裁的风险之中。二、注意固定证据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医疗官司也是如此。《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审判或仲裁中,患方要获得赔偿,最重要的是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而医疗纠纷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患者的就诊病历及相关物证。个别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纠纷后,为了推卸责任,会对患者的病历进行有利于自己的修改,有时会不惜对病历进行全面伪造,或是销毁相关物证。所以,作为医疗纠纷中受损害的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后,首要工作就是对立即病历进行复印和封存,如有必要对相关物证也要进行封存,如输液器、患者所用药品、辅助检查的电子数据、手术器械等等。在封存病历时,有的医疗机构会以有的记录(如抢救记录)未完成为由,拖延或拒绝立即封存。这是患方应要求立即封存已完成(或应当已完成)的记录,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可以补记的(如抢救记录),患方应要求医疗机构在自己的监督下按时完成并在完成后立即封存。如医方不配合,患方可以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为当地卫生局医政科)派员到现场协调并处理,必要时患者在对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将来证明医方曾对病历进行过篡改等自理。在导致患者死亡的纠纷中,如果死亡原因不明,医方应向患方提出进行尸检的建议,以查明死因。如果医方未按规定告知患方进行尸检,则医方应承担不能查明患者死因的不利后果;如果医方提出尸检,患者不同意尸检(决定是否时行尸检的权利在患方),则患者承担不能查明患者死因的不利后果。所以,如果确需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因,患方不要因风俗原因拒绝进行尸检,导致对自己不利后果。患方在必要时也可以主动提出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因,以获得有利的证据。三、选择正确的纠纷解决途径 为及时、高效、公正地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赣州市组织成立了赣州市仲裁委员会,受案件范围包括医疗纠纷案件。而且,为了吸引患方以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赣州市仲裁委员会对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是不收取仲裁费的。因此,赣州市患者在诊疗中受到损害的患者,维权方式有了更多的选择。除了可直接与当事医疗机构进行赔偿协商、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或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诉讼,还可以与医疗机构签订仲裁协议,向赣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赣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即所谓的“市府第64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医患纠纷时,医疗机构要立即启动医患纠纷处理预案,按下列程序处理:(七)患方愿意走正常渠道解决纠纷的,医疗机构必须选择同样的渠道;”也就是说,如果患方选择进行仲裁,医疗机构必需同意仲裁,与患方签订仲裁协议。如医疗机构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仲裁协议,患方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投诉,请求有关机关督促医疗机构配合患方进行仲裁。赣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医患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纠纷理赔事项。向“三级”医疗机构索赔金额3万元以上的、向“二级”医疗机构索赔金额2万元以上的、向乡镇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医患双方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医调会申请调解,或向赣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索赔金额8万元以上的,应先进行技术鉴定,明确责任,再按有关规定处理。尸检及鉴定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如果需要进行尸检死因鉴定和医疗过错(医疗事故)鉴定的,医方应先行垫付鉴定费中,这就有效的减轻了患方的维权成本。四、鉴定问题 医疗纠纷中的鉴定主要包括死因鉴定(尸体解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有时可能还会涉及到笔迹鉴定、药物毒物成分鉴定、指纹鉴定等,但较少见,这是不作讨论。死因鉴定是为了查明患者的死亡原因,需要进行尸体解剖,因风俗原因,患者不容易接受,但如确需进行死因鉴定的,患方应同意尸检以查明死因,否则将承担不能查明患者死因的不利后果。死因鉴定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一般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有尸体冷冻条件的为7天内)进行,否则不能查明死因或结论的可靠性下降。医方过错鉴定可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过错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市医学会进行,司法鉴定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患方一般倾向于选择司法鉴定,医方倾向于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目前,赣州市能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有两家,一是江西济源司法鉴定中心,联系电话是:07978283936,二是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联系电话是:07978266068。如果医患双方同意,也可以选择省外其他有资质的司法机构进行鉴定。五、委托律师的问题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进行诉讼或仲裁必须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建议,患方在与医疗机构协商、参与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诉讼或仲裁时,仍应委托律师代理,参与整个维权过程,这样能有效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医疗纠纷案件不但涉及法律问题,还涉及复杂的医学问题,不具备医学知识的律师只能从法律层面对医疗机构的过错进行分析和辩论,这往往不能抓住重点,不能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进行全面的分析。如果所委托的律师有医学知识,特别是做过临床医生的律师,他们能利用自己的医学知识,结合法律知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医疗制度和疾病诊疗规范,对医疗机构的整个诊疗过错是否违反诊疗常规、医疗程序进行全面的分析,找出诊疗行为的过错所在,从而影响鉴定人、法官和仲裁员的判断,做出对患方有利的鉴定结论、判决和裁决。赣州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技巧包括稳定情绪、避免医闹、证据固定以及选择最佳途径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等。纠纷解决的途径包括私下协商、调解以及诉讼。我们知道,发生医疗事故纠纷,进行相关维权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如果注意处理技巧,选择最佳方式,仍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重庆医保如何补缴
    重庆医保如何补缴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2001年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


·如何应对医患纠纷
    如何应对医患纠纷 ?《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指导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注重人文关怀,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根据患者病情、预后不同以及患者实际需求,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


·医疗事故责任人?
    医疗事故责任人有哪些刑事责任 作为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处理事故的时候其实也是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刑事方面的责任,当然前提是造成的医疗事故实际被认定构成犯罪才行。那究竟医疗事故责任人有哪些刑事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为: (一)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


·医疗纠纷后必须做医疗事故鉴定吗
    必须做医疗事故鉴定吗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或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委托医学会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是我国近几年的热门话题,如果一旦发生了医疗纠纷了,那就有可能需要我们去进行司法鉴定,那么我国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今天我们就为您梳理一下在我国进行司法鉴定需要哪些程序以供您参考。 1、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 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 举行听证会; 3) 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 出具鉴定文书。 2、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


·工伤医保怎么报销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


·在私立医院工作能随时辞职吗?
    在私立医院工作能随时辞职吗在私立医院工作是不能随时辞职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而劳动者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工作,辞职都应该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


·医院遇到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2、及...


·医疗过错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医疗过错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医疗过错起诉流程 1、发生医疗过错所致的医疗纠纷 2、向医疗机构投诉 3、复印封存病历 4、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 5、医疗事故鉴定 6、(不服)申请再次鉴定 7、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二、医疗过错的诉讼流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养成分的流失,此时可能就会涉及到对伤者营养费的赔偿。那么在工伤事故中,工伤赔偿有营养费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工伤赔偿没有营养费。 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工伤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一、工伤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