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外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国外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一、国外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处理
1、及时掌握货款被逾期拖欠的准确信息。客户出现以下情况,表明货款很可能被逾期拖欠:
(1)在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以各种借口作为不能马上付款的理由, 如标的物有瑕疵或缺陷、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符、货款支票已寄出等;
(2)以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等理由要求延期付款、分期付款或开具远期汇票、本票等;
(3)在前期货款仍未清偿的情况下要求继续赊购货物或者要求增大信用交易额。此时,企业应尽量调查和了解清楚客户当时的资信状况和经营情况,分析客户是否有意逾期拖欠货款,并要求和客户签署还款计划书。一方面确认对方真正意图,另一方面为实施追欠措施做准备。
2、采取及时、有效的方式追索逾期欠款。
追讨方式有二种,营业部门自追、法务追收。 在自追过程中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是后续商业机会与当今货款回收的矛盾,如果客户属于暂时财务困难而拖欠,并且有一个良好还款态度,公司可采取行动尽力帮助客户度过难关。如果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高管人员发生重大变动而拖欠,那么公司应严密观察客户的情况发展,当客户的情况恶化到无法恢复的地步时,公司宜立即采取有效司法程序大力追讨。以防违约方利用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申请破产或以欺骗手段注销企业等方式逃避债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避免外国客户拖欠货款的方法
1、合同缔约时期
合同缔约时期是指合同签订之前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调查对方的主体情况,尤其是对方的资信情况,包括经营情况、资本结构、商业信用和偿债能力等。以真实的调查结果为依据签订的合同必将增加货款及时回笼的几率。老交易对象要求改变行业或双方交易习惯(如要求增加会减少交易额、延长或缩短付款期限和改变付款方式等)时,最好也能对其展开资信调查,以保证客户资信状况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增大应收款的回收可能性。资信调查的方法一般有直接调查和间接调查两种。直接调查包括参观客户经营场所、访谈主要管理人员、查阅近几年财务资料等方法。对财务资料进行理性分析,对客户财务状况及资产情况作出整体的初步评价;参观经营场所,了解客户的团队精神、工作效率等;访谈管理人员,灵活地了解核实和验证各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间接调查包括向客户所在地的工商局调查客户的注册登记和年检情况;向客户所在地的税务管理部门了解客户的近几年纳税情况;向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组织了解客户的行业地位和商业信誉。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也可通过该网站查询客户是否因欠款等纠纷被其他人申请强制执行等。
2、合同履行时期
这一时期主要有两方面事情要做好。其一、保存好所有发货凭证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其它材料,分阶段适时签署对账单,为债权的合法存在提供依据。 其二、采取恰当的债权保障措施,如依法行使担保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等,降低货款因客户的原因而不能部分或全部实现的风险。担保权的正确行使会成为防范此风险的重要保障之一,公司在要求债权担保的同时,也要考虑商业机会的问题,客户有时并不愿意提供担保,如果公司坚持担保要求的话可能会失去一次看起来很好的商业机遇,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就要认真衡量利弊,作出取舍。
3、违约追收时期
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客户仍没有支付货款,并且迟迟不出具、不签署还款计划书、对帐单、补充协议等认可货款的书面材料,这就表明公司的货款已经不幸地被恶意拖欠。这时公司应立即进行违约追收工作。此工作关键在于及时、准确掌握货款被逾期拖欠信息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追收货款。
以上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有关国外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问题的答案,不管是国内客户还是国外客户,一旦遇到不按时交付货款时,首先一定要记下他的不良记录,在下次合作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其次就是想办法吧货款讨回来,上述内容中我们为您整理了几点讨债款的一些方法,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耐心,不能心急,如果协商解决不了问题,那就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索债非法拘禁罪怎么认定
    索债非法拘禁罪属于非法拘禁罪当中的一种具体情形,主要是指行为人是出于索债的目的,而非法拘禁被害人。那么实践中对索债非法拘禁罪该如何认定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对象为了索取债务。 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但是对于“他人”的范围并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确定,容易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拘禁罪与绑架...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无财产无债务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无财产无债务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无财产无债务怎么写?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


·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
    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一、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 1、提起撤销权之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规定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规定是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债务的承担来进行一个分割,或者是按照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由双方当事人来根据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进行一个判决,如果涉及第三方利益的话,那么还需要做出衡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第二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


·儿童名誉权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儿童名誉权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1、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


·婚前银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银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


·民间借贷安全吗?
    民间借贷安全吗 民间借贷是否安全 由于民间借贷无需冗杂的手续,比较方便,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老百姓的燃眉之急。因而,近年来,民间借贷活动比较活跃。那么,在实践中,对出借人来说,民间借贷安全吗?如果你安全,那么究竟应该如何降低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民间借贷安全吗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首先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


·恶意拖欠货款罪起诉后赔偿吗
    恶意拖欠货款罪起诉后赔偿吗 一、拖欠贷款的诉讼时效 1、拖欠贷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贷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贷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贷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二、被恶意拖欠贷款起诉后有赔偿吗 拖欠贷款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


·一般情况下借条多久要失效
    ??一般情况下借条多久要失效??借条到期不能还款,可以重新写借条,这样才能确保诉讼时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个人借条格式范文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今向______...


·犯了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刑法》第179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集资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构成条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的,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由法院判决强制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相关规定: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


·债务人合同履行不能解除合同吗?
    债务人合同履行不能能解除合同吗?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