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醉酒驾驶罚款5000后面还要罚款吗? 一、在我国醉酒驾驶罚款5000后面还要罚款吗?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酒驾的危害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
·同一债权有多个抵押权人怎么办 同一债权有多个抵押权人怎么办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抵...
·一、婚前银行存款利息再投资收益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吗? 一、婚前银行存款利息再投资收益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吗? 婚前银行存款利息再投资收益的情况,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该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之含义并无明确界定,在诉讼中,对于当事人主张的所谓“投资收益”,应根据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区别认定。 二、具体情况 对于个人财产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属于夫妻...
·企业并购贷款还款的方式和来源有哪些? 企业并购贷款还款的方式和来源有哪些?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并购贷款主要...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去法院提起诉讼。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
·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的规定为不具备贷款条件的人员发放贷款的行为。我们知道,向金融机构贷款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贷款申请人不具备贷款条件而为其发放贷款,因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会给国家造成一定的损失。那么,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一、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第四十二条 [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
·减资债权债务利好有哪些 减资债权债务利好有哪些公司减资债权后的利好 近期,我代理了一件对公司财产执行案件,在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后,对债务人公司进行了前期财产调查,发现债务人已经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去向不明,仅有不动产已经被多家公司查封。在研究执行对策时,我们决定从债务人公司的股东入手,并着手开始调查债务人的工商档案。经查发现一价值线索:债务人属有限责任公司,其最大股东曾在2008年对债务人减少注册资金6000万,且该减资行...
·挪用特定款物罪最多判多少年 挪用特定款物罪最多判多少年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最多判多少年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一、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不可以取出,需要先还清贷款之后才能解除质押取回存单。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预约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 二、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有哪些用途 借款人可将贷款用于购买住房、汽车、大额耐用消费品和用...
·借款延期协议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借款延期协议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
·挪用公款罪是贪污罪吗? 挪用公款罪是贪污罪吗?首先挪用公款罪是贪污罪吗?在我国挪用公款和贪污都是违反相关法律的。贪污罪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所出台的刑法,主要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或是国有企业、国有单位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只能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两者的适用范围是不同的,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主要体现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义之才的刑法。一、挪用公款罪是贪污罪吗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存在很多相同或相似之处,比如客体都是复...
·用现金退还前股东款可行吗? 用现金退还前股东款可行吗? 一、用现金退还股东款可行吗? 用现金退还股东款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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