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果企业没有和劳动者即使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和劳动者补签

如果企业没有和劳动者即使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和劳动者补签的。补签的时候还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不过,补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为了防止产生法律漏洞还需要注意很多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补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补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要全面审查员工法律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是否身体健康,是否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事实或已签合同,尽可能提供由上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认一个劳动关系),违法犯罪记录,存在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学历、资格、工作经验是否属实等),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说明。签订合同前,公司将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签合同前员工需准备: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在1份复印件内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本人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字样。原件验证用后退还。
2、公司与员工(下称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双方的情况如实填写,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计划:员工看阅,协商沟通时间: 年 月 日前;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前全部签订完毕。
3、合同期限:
(1)入职超过3年的,签6年固定期合同,试用期6个月。
(2)入职不满3年的,从入职日期算起签3年固定期合同,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规定: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岗位和工作时间:按公司规定。
5、合同工资:公司将据实际情况和个税避税等方案,按合同工作时间等内容重新拟定劳动报酬分配,将按岗位和相关规定设置基本工资(保底)并拆分成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等多个部分,并重做工资条格式,但各实际岗位内部薪酬仍延续前期数值保持不变,每月领取工资时签2份工资条(市场惯例之一)。
6、社会保险:按规定。
7、面签劳动合同先管理人员后普工,最后统一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字,涉及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员工本人应签字或盖章加按手印,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员工自行保管,并签收《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另一份公司归档。解除合同前,公司书面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合同后,公司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给员工。
8、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的签订:入职前提供入职体检报告,转正前签订合同,试用人员是否胜任本岗位需在转正前核定。试用期双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各项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障,否则追究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责任。
9、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如临时工等)订立口头协议,报人事部备案,不订书面合同。也可订立书面合同
10、健康体检:签订前最好组织全体人员健康体检,预防各类公司保险风险。
以上就是我们对“补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问题的介绍。公司和劳动者补签合同之前首先需要对员工的法律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保证员工有权利在公司工作。而且签订的时候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文件,按照相关的规定提供社保等福利保障措施等。



相关内容:

·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一起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社保和公
    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一起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有些人觉得交了社保和公积金,拿到手的工资总额就少了,甚至觉得不缴纳五险一金更好,那么五险一金有什么作用呢?为你解答。 一、交养老保险的作用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什么情况下会暂停或解除劳资关系呢?
    什么情况下会暂停或解除劳资关系呢? 1.停薪留职:如果单位没有职位或无法安排工作,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在“无薪和停留”期间,不得将其作为计算经济补偿的单位的工作期。 2.放长假:如果由于单位原因长假的员工没有职位或无法安排工作,他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长假”期间,计算经济补偿的单位的工作年限。 3.长期病假:如果长期病假的员工在医疗期满后返回原职位,雇主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对用人单位来说,如果是正常的劳动关系的话,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些合法权益,都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雇佣的是童工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本身雇用童工就是一种违法的现象,如果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的话,对用人单位来说,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一、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刑事案件中,我们看到的律师一般都是出现在诉讼过程中的,也就是在法庭上看到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那要是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的话,此时可以聘请律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


·无法工伤认定时怎么办?
    无法工伤认定时怎么办?工伤不能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效力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从我国的国家性质来讲,人民当家做主是我们的宗旨,维护每个个体的利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个人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今天来总结一下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效力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劳动合同的性质与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


·没有工伤认定书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没有工伤认定书可以做伤残鉴定吗需要看此时做的鉴定是什么鉴定。如按工伤赔偿,应先进行工伤鉴定后方可办理工伤伤残鉴定;如按伤害赔偿,可以不经过工伤认定,直接办到司法鉴定所办理伤残鉴定。因此,在未申报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受伤劳动者要做鉴定,主要是看需要做什么鉴定。在一般情况下是做工伤鉴定,但也有可能只是做伤残鉴定。对于前者,没有申报工伤认定是不能做的,但如果是后者,及时没有申报工伤认定也可以做。二、没申报...


·有网友咨询律图,其所在的公司已经好几个月不发工资了,应该怎么
    有网友咨询,其所在的公司已经好几个月不发工资了,应该怎么样维权呢?针对拖欠工资怎么算这一问题,我们提醒您,首先一定要弄清楚多久不发工资才可以算作拖欠工资,然后再就拖欠工资进行维权。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多久不发工资可以算作拖欠工资呢? ? 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水力发电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
     一、水力发电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 (1)一般质量事故; (2)较大质量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 (4)特大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 (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立即报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同时按隶属关系报上级部门; (2)项目法人负责向质监总站进行事故报告; (3)项目法人、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对事故经过作好记录...


·如何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工伤鉴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鉴定是工人受伤后申请赔偿必须经过的流程。工伤鉴定一般由劳动部门指定给相关医院进行,但是鉴定书是由劳动部门发放的并不是由医院开出。工伤鉴定的相关费用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无需操心,那么如何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就成了工人们关心的问题。我们今天马上为您解答。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