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提起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提出离婚诉讼,那在司法实践中,提起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提起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诉讼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以上就是对提起诉讼离婚的程序讲解,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既然解除婚姻关系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说明离婚夫妻之间肯定就一些事项产生了争议,需要由法官作出判决。此时,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考虑,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打官司。


相关内容:

·离婚住房公积金怎样分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时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作为储蓄,它属于职工的工资...


·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定罪?
    现在有的人离婚都是有预谋的了,为了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获得更多的财产,在婚内就开始背着对方转移财产,这样的行为极大的损害到了配偶的利益,于是有的人就在问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定罪,其实婚内转移财产的行为尚谈不上犯罪。那究竟该如何来应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定罪 转移婚内财产不是违法行为,但是是过错行为,在离婚的时候过错方应该少分财产。 二、如何预防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


·老公不愿意调解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在一段婚姻关系破裂,一个家庭破碎后,受到伤害最多的大概就是孩子吧。所以法律规定的抚养费方面其实也是给予孩子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仍然会有一些妈妈会有这样的烦恼,离婚后,老公不愿意调解子女抚养费怎么办?这个时候,就一定要借助法律知识来保障自己和孩子的权利了。 老公不愿意调解子女抚养费怎么办?不要轻易放弃自己和孩子应得的抚养费,要敢于据理力争,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去得到自己应得的一部分。首先,无论夫妻关系...


·哪些情形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男女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但在一些情形下也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到底哪些情形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呢?若你将要办理结婚手续,那么最好是能够事先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 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 ...


·离婚纠纷中法院调解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离婚纠纷中法院调解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一、离婚纠纷法院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1、调解动员阶段。 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 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


·1.对于离婚案件,是否会在法庭当庭宣判呢?
    1.对于离婚案件,是否会在法庭当庭宣判呢?在我国,对于离婚案件这种属于民事纠纷的案件,是否会在当庭宣判,具体还要结合案件当中的详细情况以及案件当中的当事人是否具有争议等情况来进行判断,但是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规定离婚案件要当庭进行宣判。在我国的名事诉讼法当中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对于当庭宣判这种情况作出了一般性的规定,在规定当中提到,如果是符合当庭宣判的条件的就要进行当庭宣判,并...


·婚姻并不是你想要什么样子他就是什么?
    婚姻并不是你想要什么样子他就是什么样子,世上的婚姻千千万万,或幸福,或无趣,或背叛,或解除。总之,不管是哪种形态,都是我们必须要承担的状态。我看到很多撕破脸的夫妻,另一方为了看看自己的孩子不惜闹上法庭,那么探视权协议范本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


·离婚财产判决结果的内容
    引起离婚的原因很多,当感情淡了,随随便便一件小事都能成为离婚的导火索。那么针对离婚财产判决结果的内容也是双方离婚后需要去了解的,当然,有的人可以不在乎,但夫妻财产分割也是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同时我们也希望看见这篇文章的人只是偶然路过。 一、离婚财产分割判决法律依据: 核心内容:财产分割判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新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的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升,很多的家庭最终选择离婚来解决矛盾, 如果没有孩子那离婚就比较简单不会出现很难的问题,但是如果有孩子就非常的麻烦,将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因此需要依法来处理,那新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小孩抚养权变更给男方的情形有哪些?
    当今社会,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离婚率越来越高,关于离婚您也是各持己见的一件事。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上一般会把孩子判给女方,那么什么情形下会把小孩抚养权变更给男方呢?今天就让我们来给您普及一下小孩抚养权变更的相关内容吧。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


·婚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
    婚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一段婚姻不仅代表着一个美好的感情,更是一个家庭的组成。一旦要是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在生活下去那只有离婚。在离婚中孩子的抚养问题尤为重要,那抑郁症对抚养权有影响么,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做详细的解答。看看我国的法律有着怎样的规定和判决,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


·哪些情况可申请离婚赔偿(一)重婚
    哪些情况可申请离婚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