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一、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国有资产评估办法 第三条的规定。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向商务委提交的文件
行政许可(备案)申请表 (法人签字、盖公章),批准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签字;独资企业且无董事会,则出具一份申请书,阐明变更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应写明修改的条款,需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修改协议视为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和延续。如提前终止合同、章程,需提供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
转股协议书 (包括以下内容: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协议的生效与终止。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转股各方签字盖章)。
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新董事委派书(委派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委派方公章)及新董事身份证复印件。无董事会则需法定代表人委派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若新投资中方是公司,需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中方公章)若新投资中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要求,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向工商局提供的材料
股权转让协议;
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应按公司设立时的有关要求提交);
新的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如上所述。当外资独资企业进行股权登记的时候只要按照上述的流程进行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外资独资企业不但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相关登记,还需要到商务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不要将外资独资企业和普通的公司弄混,两者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相关内容:

·合资公司股东决定的规定是什么?
    合资公司股东决定的规定是什么?合资公司股东决定的规定是需要对于会议的一些基本的情况。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一、企业动迁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一)租赁办公用房;(二)自有产权办公用房;(三)违章建筑。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


·钢铁企业改制需要重视的内容有哪些
    钢铁企业改制需要重视的内容有哪些? 众所周知,近期钢铁企业很不景气,很多钢铁企业面临着倒闭的危机,由于国内的钢铁企业整体呈现低迷逐渐状态,出口量变多,国内对钢铁企业的需求大,导致国内产量明显降低,长此以往当然会直接影响国家的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有政策来应付,钢铁企业改制有助于钢铁企业的发展,下面就由我们来谈一谈吧。 钢铁行业投资策略:重视改革与转型两大方向,重点关注国企改革、特钢与深加工核心观...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是什么?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 (2)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


·在我国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 其实现在有很多公司在经营的过
    在我国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 其实现在有很多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甚至会强制要求公司的一些高管人员加盟公司,就比如在一些餐饮公司当中,这种情况就比较常见。而且还美其名曰是为了回报忠实于本公司的员工,其实就是变相的要求员工给公司投资加盟的。所以有很多的受害者在遇到这种情况以后都比较关注,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 一、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 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你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赋予了公司一个法人地位,将公司也看作一个何人相同额主体,享有一些人的权利,公司就作为一个法人出现了,而这个法人的代表就是公司法人代表,如果我们成为了法人代表,就应该要了解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的内容。根据我国法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对外以公司名义行事。法定代表人是公...


·公司法分红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法分红的条件有哪些? 除了一些由个人独资成立的公司外,许多公司都是由若干位股东投资设立的。公司获得股东们的资金从而使公司可以更好的发展,而股东们则享有分红权,在公司有盈利之后获得相应的分红。那公司法分红的条件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分红的条件有哪些? 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


·可作为担保公司抵押物的有哪些?
    可作为担保公司抵押物的有哪些? 一、基本概念 1、担保公司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随着房地产和银行系统的日趋完善,担保公司已逐渐成为不可缺少的环节。 2、...


·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
    一、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机关事业单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职业年金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文件于2015年4月6日正式发布。二、 职业年金的作用第一,补充养老...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与会计处理有所区别,公司在进行税务处理的时候,需要将其具体分为免税和应税分立两方面。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司分立帐务处理。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公司分立帐务处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 根据《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以下简称“119号文”),企业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


·公司股东可以抵押股份吗?
    公司股东可以抵押股份吗? 一、公司股东可以抵押股份吗? 可以,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二)项 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跟实缴可以不一致吗
    可以。《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注册资本是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你们申请工商登记的时候计划的出资额,多少你自己定,申请时不需要往银行存钱但是两年之内必须交齐。实收资本就是你要履行你两年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