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约定合同履行地? 如何约定合同履行地?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合同的履行地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的当事人为了方便合同的履行或者有利于买卖交易的目的,往往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履行地,但是应该如何约定合同履行地呢?为了帮助各位解决这一疑问,的我们将在下文向各位作具体的介绍,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合同履行地该怎么约定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秀山街道办事处坝区范围,水田150000元/亩,水浇地90000元/亩,旱地(园地)80000元/亩,未利用地15000元/亩。Ⅱ,河西、四街、杨广、纳古、九龙、兴蒙等乡镇(街道)集镇规划区范围(含火车站物流园区),水田120000元/亩,水浇地80000元/亩,旱地(园地)70000元/亩,...
·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飞速发展,对于征地补偿我们并不陌生。各地政府在进行建筑时,在向老百姓征收土地时,会发放征地补偿标准。虽然各地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补偿的大体框架还是在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下进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我们来说是比较重要的,我们需要对此有一定的了解。我们将为您整理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
·蒙华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河南段 蒙华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河南段 社会不停的发展,交通也在变得越加便利。有时候修建的铁路,公路等会通过别人房主或者田园等地。不得不进行征地拆除,对于这类情况,国家都会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下面我们就蒙华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河南段做一个介绍。 铁路征地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永久用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31000元/亩,其中土地...
·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的苗木能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吗? 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的苗木能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吗? 经常遇到网友咨询,我们承包的土地上种了很多果树,现在政府要征地,但是政府不补偿我果树的钱或者补偿的非常低,这是为什么呢?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存在“抢栽、抢种”的问题,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就以一个案例来为您解析一下这个事情。 【案件概述】 某村村民王某承包的7亩土地位于此次征地拆迁范围内,其地上原种有桃树、杨树及其他苗木三千三百余棵。某市的...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为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
·期权与股权的区别主要在什么地方 期权与股权的区别主要在什么地方 一、期权与股权的区别主要在什么地方 1、概念不同 【1】股权 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2】期权 期权获得的权利是合约买方通过支付一定的权利金购得期权合约,从而享有决定是否按照约定履行合约的权利。 2、限制不同 【1】股权 股权是通过出资购买股票获得,直接获得相应的股东...
·民事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是如何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9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
·土地使用权人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人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人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人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条件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而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转让的方式获得,但是土地的使用权人拿到土地的使用权后如果无力开发或不再具有原定需要是否可以将其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呢,这就需要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了。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条款规定: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
·离婚是不是必须要在发证地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 离婚是不是必须要在发证地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吗 到异地工作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离职的,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