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与传统的建筑、餐饮、工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容易发生劳动争议不同,近年来,一些涉及金融服务、科技研发等技术密集型企业的新型劳动争议特征明显,企业高管、特殊技术人才提出了股票期权、高额培训费用、竞业禁止等诉求,且涉案标的额普遍较高,个案诉讼请求标的额最高达到1500万元,结案标的额最高达600万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近年来北京法院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标的额总体呈上升趋势,且大标的额案件上升明显,结案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在2013年达到了37件。
2012年至2014年,北京市三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8170件,二审20381件。其中,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是劳动争议集中发生区域,约占全市劳动争议一审案件的77%,而首都功能核心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仅占23%。数据显示,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主体仍然以劳动者为主,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在涉诉的劳动者中,男性劳动者约占62%,女性劳动者约占38%,与男女就业比例基本持平,侧面说明女性职工维权意识的增强。从涉诉用人单位来看,以非公企业为主,约占75%以上,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建筑、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其次为个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
为进一步公正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北京法院深入推进专业化审判,3个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中级法院有两个设立了劳动争议审判机构,16个基层法院中有9个法院设立了劳动争议审判庭,没有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的法院,也安排专门合议庭具体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化审理。
2013年底,北京高院与市总工会联合共同推出委托调解制度,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把案件委托市、区县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积极构建劳动争议多方联动化解机制,一年多来,化解潜在案件数千件。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统一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
发布会上,北京高院还公布了9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分别涉及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竞业限制和服务期、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诚信诉讼等劳动者和企业遇到的多种法律问题,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职场及诉讼行为进行引导与规范。北京高院提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劳动权利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我们可以看出,针对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多的情况,人民法院都根据相关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也加强了案件审理的相关制度与流程。为了满足案件审判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也积极开展研究工作,探讨案件,整理意见,为劳动争议案件亟需统一认识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相关内容: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


·用人单位注销后职业病工伤认定是否会被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职员由于工作原因受伤,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故而需要做工伤认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职业病是较为常见的一类工伤,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在职员离职一段时间后,会将其就职信息注销,对于用人单位注销后职业病工伤认定是否会被影响? 一、用人单位注销后职业病工伤认定是否会被影响? 否定说认为,工伤认定所依据的劳动关系事实,应当以申请工伤认定时(亦有说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时)仍然继续存在为准。本...


·公司倒闭职工补偿标准
    公司倒闭职工补偿标准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倒闭是时有发生的事。企业倒闭就意味着员工失业、员工应得的工资该在怎么赔偿等一系列问题。那么今天我们为您讲解公司倒闭职工补偿标准。请继续往下阅读。1、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


·与公司没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与公司没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


·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在社会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很多公司认为,职员在工作中受伤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故而由于工伤纠纷引起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为了方便此类案件的审理,相关 国家机关制定了工伤认定司法解释。2017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司法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


·审查起诉阶段工作内容都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工作内容都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


·如果要劳动关系转移怎么办?
    如果要劳动关系转移怎么办? 不同法人之间员工的调动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双方的协商,以及不同法人之间关系的协调。 1、若员工同意调动,且调入单位愿意承继原单位的工作年限,那么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直接在新合同中约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就可以; 2、若新单位不愿意承继原单位的工作年限,那么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支付终止或解除经济补偿金,然后再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怎样转劳动关系 ...


·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
    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劳动合同终止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的终止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是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终止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终止则不同,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期限不固定,但是毕竟条件一旦满足,就会立即发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效力。由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可预见性,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不会给员工造成...


·试用期是否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试用期是否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 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薪酬。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公司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难免会受到伤害,在工作之中受到伤害叫做工伤,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只要确认了是在工作之中受到的伤害,也就是工伤,那么受害者就可以根据受伤级别依法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那么2017年眼睛工伤鉴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


·工伤多少日后死亡不算死亡事故
    工伤多少日后死亡不算死亡事故 一、工伤多少日后死亡不算死亡事故? 只要是因工去世的不管多少日后死亡的都算死亡事故,因工去世的待遇包括: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