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出借人要签名吗? 借条上出借人要签名吗?借条上出借人并不需要签名,借条是由借款人单方书写签字,并交给出借人的债务凭证,因此,在借条上签名的应该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另外,如果有担保,可以由担保人签字。如果双方是签订借款合同,此时债务人(借款人)或债权人(出借人)都要签章。二、怎么写借条才受法律保护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
·无合同的货款被诉讼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无合同的货款被诉讼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一、无合同的货款被诉讼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诉讼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
·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样做? 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样做? 一、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么做 写一份起诉状到法院,但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一、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约定还款期限的,应把时间写清楚。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做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 “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
·挪用公款罪新规如何处罚 挪用公款罪新规如何处罚 一、挪用公款罪新规如何处罚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挪用公...
·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 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的最高负责人,拥有核心权力,通常由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公司法人对外代表公司,开展业务往来,如果其自己有资金需求的话,也可以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发起借款。目前,不少银行是欢迎法人借款的。那么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 公司法人具体可以贷款多少并没有一个具体的金额,应根据贷款银行的不同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决...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
·拖欠货款拿不到该如何办 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但要注意相关的证据。打官司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打证据。只有提交的证据充分,法院才有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注意保存有关往来的材料,以防发生纠纷时措手不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诉讼法中对仲裁裁决的撤销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此外,《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当事人没有...
·离婚中的债务承担相关规定 离婚中的债务承担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共...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偿还是否可以反悔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偿还是否可以反悔?1、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随时可以反悔。2、领取离婚证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种情形加以分析:(1)离婚本身不能反悔。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复婚必须双方自愿并重新办理结婚登记。(2)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反悔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如果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说到债权债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具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其实在我国的民法中,对于债权债务都做了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说债权便是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的他人做一些行为的权利,而对于特定的他人来说这边是债务,那么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呢? 一、分公司债务与总公司关系 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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