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类型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根据裁决书的效力划分,可将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
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诉讼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没有具体规定对哪些事项作出的裁决未非终局的裁决,仅规定两大类七个小类属终局裁决的情形,依反面推论,除去上述属于仲裁裁决的情形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应当为非终局的裁决。
2、终局的仲裁裁决
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销,系具备执行力的裁决,可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形有两大类七小类。
二、仲裁裁决的效力
(一)非终局裁决的效力
非终局的裁决,并非一经作出即生效,且将来能否生效也是不确定的,是否生效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是否行使诉权及其诉求是否妥当。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实践,该类型裁决的效力状态可以作如下区分:
1、裁决不具备效力的状态。此又可以分为多种情形:
(1)自裁决书作出至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裁决书在该期间内处于不生效的状态;
(2)当事人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至法院的,该裁决书仍然处于不具法律效力的状态;
(3)因仲裁裁决确定的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4)受理法院就同一劳动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并,就争议问题作出实体判决或裁定,及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裁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2、具备法律效力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分为:
(1)当事人双方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均不起诉的,裁决书自期满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因超过起诉期间而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自起诉期间届满之次日起恢复法律效力;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终局裁决的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该裁决的,劳动者可以起诉至法院。而用人单位则必须在具备法定条件下,并应向仲裁庭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因此,终局裁决除非由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否则即具备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就是法律规定的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的具体介绍,以及相关内容仲裁裁决的效力的介绍,以便您参考。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分为非终局的仲裁裁决和终局的仲裁裁决两种类型,每一种都具有不同的仲裁裁决效力。希望通过上面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您。



相关内容:

·2023年山西省工伤认定标准如何?
    员工在所在的用人单位因为工作的原因,患职业病,或者是工作性质所造成的身体伤害,被认定为是工伤,工伤对于员工来说是个噩梦,有可能就因为这样的一个意外,导致劳动能力受损,甚至是丧失。员工是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所以对于员工的财产权益保护,工伤认定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2017年山西省工伤认定标准如何? 一、山西省工伤鉴定标准 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


·非法使用童工的现象在当前社会虽说已经非常少见,但是还并没有绝
    非法使用童工的现象在当前社会虽说已经非常少见,但是还并没有绝迹,使用童工的现象在用人单位中还是时有发生,虽说使用童工可以降低运营成本,但是使用童工对社会的发展来说是极其不利的,而且国家法律对此是有明文禁止的。那上海市非法使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上海是非法使用童工的处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


·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
    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按照法律上规定的退休年龄,因为退休后还有劳动力,所以许多劳动者选择再就业,而公司以为劳动者重新就业,接下来自己也就不再负担退休金。其实,只要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好退休手续的就可以领取退休金,公司需要按规定交付。《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


·企业工人退休年龄最新有关规定是什么
    企业工人退休年龄最新有关规定是什么一、企业工人退休年龄最新有关规定是什么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最新消息:女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正副处级女干部60周岁退休)二、延迟退休方案实施时间表:2015年 指定延迟退休方案--...


·劳动者辞职应注意哪些地方
    辞职上经常遇到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其实辞职说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劳动者辞职应注意哪些地方?很多劳动者不是自愿辞职的,如果劳动者被迫辞职企业补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者辞职应注意哪些地方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这种解除权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单位,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就可...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如果不符合这个前提条件,那么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哪里投诉
    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哪里投诉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1)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


·什么条件算工伤事故2023
    什么条件算工伤事故2023 一、什么条件算工伤事故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B....


·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拖欠工资怎么补偿
    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拖欠工资是可以报警的,但报警其实也没有多大的作用。拖欠工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的违法犯罪行为。另外,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二、拖欠工资怎么补偿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


·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
    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 一、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 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 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3、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二、疫情期间企业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


·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计算?
    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计算?在单位工作,由于员工自身的原因或者是单位的原因,员工被辞退的现象十分常见,按照法律规定,员工被辞退是可以获得工资补偿或者经济赔偿的,但是也有很多人会遇到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像这种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的从一定程度上员工是否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或者是经济补偿呢?一、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工资1、工资以实际工作日期照常发放,如果公司无故解除合同,...


·误工费的认定是否仅凭单位证明?
    误工费的认定是否仅凭单位证明? 对误工费的认定,应个案审查,鉴于现在实践中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较随意,故对误工费的认定应同时结合广东省行业工资标准认定,并可以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受害人的误工费。 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形,是按照行业标准还是按照全省职工标准计算误工费?若按照行业标准,需细分到什么程度? 对于“无固定收入”情形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依照原告主张而定,若原告主张按照行业标准且该行业标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