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从我国现在的人才市场来看,医生和护士算是比较热门的职业。因为

从我国现在的人才市场来看,医生和护士算是比较热门的职业。因为这项职业风险小,还比较稳定。所以有大部分的人全都选择了医生和护士的这样的职业。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各个职业在工资上面也有所调度。而护士和医生也不例外。那么我国医院的护士的薪酬和福利是什么样的?
一、护士的薪酬和福利
以下薪酬和福利内容仅做参考:
1、对不同用工形式的护理人员同工同酬。并享有相同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待遇。
2、护理人员的用工形式共分三种,即正式在编、人事代理和合同制。
3、各种不同用工形式的护理人员在新进院的三年内均由医院按规定发放相应标准的工资待遇;三年后根据所在科室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
4、合同制护理人员与人事代理、正式在编人员享受同等条件的各种福利待遇,如医疗、养老、失业保险,有害补助,特殊岗位的体检、休假,年终工会、医院的福利等。
5、按医院文件规定每年对合同制护理人员中表现突出者按20%的比例转为人事代理,激励合同制护理人员。
6、合同护士根据医院规定,享有外出学习、培训、进修的权利。
7、护理部定期召开各层级人员的座谈会,征求对工资、福利、待遇等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和工会部门汇报,及时解决。
8、各种不同形式的护理人员随时可以向医院青年联合会、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反映生活、工作、待遇等方面的问题。
二、护士薪酬管理的原则
1、按劳付酬
组织薪酬管理的首要原则。劳是指护理的劳动量,按劳付酬就是指医院对护士所从事的护理工作应该以劳动为尺度计算,但并不是单纯用劳动时间或劳动结果作为计量劳动的尺度。
2、公平原则
公平是薪酬管理系统的基础。公平原则要求医院的薪酬体系所体现的护士薪酬水平与护理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数量和质量相匹配。
3、竞争原则
医院护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有吸引力,使医院招聘并留住需要的护理人员。
4、激励原则
护士的薪酬水平与其对医院和部门贡献的大小密切相关。
5、经济原则
医院在确定各级人员的薪酬标准时,需要考虑医院自身的实际承受能力。
6、合法原则
即符合国家现行的各项相关规定。
其实我国的医生和护士的薪酬和福利并不高,但是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关于护士们的薪酬和福利的问题。这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了护士们的生活质量。随着我国医院护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不断的增加力度,同时也增加了吸引力,帮助医院留住了需要的护理人员。



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 随着医疗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应该说医疗事故发生的概率越来越低,但是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出现医疗事故。患者与医院就因此发生纠纷,且诉至公堂。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一份重要的证据,是必须在诉讼活动呈现。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


·因病医疗期满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因病医疗期满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法律上国家医保具体是什么
    法律上国家医保具体是什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体现国家社会保险的强制特征和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不仅可以扩大医疗...


·离婚后抚养费医疗费是怎么进行承担的?
    很多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自己现有的生活,但是对于一些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夫妻来说,在离婚后还常会为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进行争论,那么离婚后抚养费医疗费是怎么进行承担的?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一、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


·医生刑满后可执业吗
    可以,但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是不能重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


·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途径有哪些一、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 社会原因: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备。目前,医患纠纷类案件的数量正呈上升趋势,但是,医疗赔偿的立法却相对滞后,对于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及医疗鉴定等问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医疗单位、病员都适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依据,让我们在实际处理此类纠纷时难寻合适的法律依据及赔偿标准。 2、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医疗卫生事业始终存在于社会大...


·医患保密协议对患者意义是什么?
    医患保密协议对患者意义是什么? 1、有利于完善相关立法,切实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述所提到的相关规定,并且与国外发达国家对隐私权的保护相比,我国法律中对于隐私权其实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大多都是从名誉权着手的。而且,在一些医疗法规、规章中,患者隐私权概念比较模糊,毕竟临床医疗中,很多因素是不好掌控的,怎样算是侵犯患者隐私,这类案例应该如何解决等问题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来规范。因此,保护患者隐私,...


·深圳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机构收费标准
    深圳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机构收费标准 一、深圳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机构收费标准 从省物价局获悉,经抽样调查和测算,广东确定了新的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为:省级每例4000元,地市级每例3000元。 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是国家1992年批准收取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定。今年4月,国务院重新修订并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鉴定由原来省、市、县3级鉴定调整为省、市2级鉴定,并将鉴定工...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调解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


·医疗过错听证会是什么?
    医疗过错听证会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 主要是医患双方分别就诊疗过程、院方有无医疗过 错等发表意见。由于鉴定会召开前,医患双方已经在病历封存阶段就移送鉴定 的鉴定依据发表了质证意见,因此,听证会的目的不是重复质证意见,而是双方 围绕鉴定内容各自陈述观点和理由。例如,患方的陈述重点应当是认为院方存 在哪些医疗过错(包括未尽到合理告知义务、诊疗行为不符合诊疗常规等),这 些医疗过错...


·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怎么申请鉴定?
    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怎么申请鉴定?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2、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医疗费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伙食补助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