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



一方如果有婚外情,往往会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精神损害,夫妻感情也再难继续。另一方可能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这一系列的请求需要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那么实践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法庭认定婚外情,证据很关键。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所以要注意搜集六类关键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如果对方嫖娼,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可作为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6、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二、离婚中偷拍偷录的证据合法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根据上述规定,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比如,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人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里取证,则不存在此问题。但是,如果取证目的已经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再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个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所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再如,通过法律禁止性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等等。

2、合法地采取“偷录偷拍”方式取得的公证证据应当是具有证据效力的,除要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之外,还应特别注意取证方式要合法。

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是有关证据具有法定资格的标志,凡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取证方式,不问其内容如何,该种证据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法律上禁止任何人采用欺诈手段或者以实现其非法目的而故意设置“陷阱”、“圈套”使他人在违背真实意志的情况下从事一些民事行为,这种方式取得的录音录像照片是不能用作证据使用的。另外,应当明确,当事人所使用的有关设备必须是法律明确允许公民个人购买的那些录音机、录像机、照相机、录音电话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销售、购买或者使用的以及只有法定部门才能使用的特殊监听器材,都应视为非法使用监听器材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可见,如果“私下录音”证据是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要不违法,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拍摄和录制的影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证明力的。

现实中认定婚外情,单凭间接证据很难得到法庭的认同。而此时收集婚外情的证据就显得很重要,要是没有证据的支撑,最终的判决可能就会对自己不利。至于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解答,各位不妨参考上文进行了解。


相关内容:

·起诉离婚有费用吗,要多少钱?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婚姻已经无法挽回的情况下,会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而在这个离婚较为频繁,诉讼离婚程序也较为复杂的时代,诉讼离婚费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您关注。那么,起诉离婚有费用吗?要多少钱?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一)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


·根据我国法律是男方起诉女方要抚养费吗?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如果父亲离婚的话那么不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会遇到另外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是男方起诉女方要抚养费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是男方起诉女方要抚养费吗? 是可以的,需要支付律师费用。 第一,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同时...


·法律起诉离婚的程序该如何走
    法律起诉离婚的程序该如何走 一、法律起诉离婚的程序该如何走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


·我国婚前承诺书怎么写
    我国婚前承诺书怎么写 婚前保证书格式 通常保证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正文一般而言须包括写保证书的缘由,保证的具体内容两部分。 第一大项“女方保证做一个贤妻良母” 1、女方保证做一个爱丈夫、爱公婆、爱孩子、爱家庭、爱事业、不撒谎、不吹牛、不说瞎话、不说空话、不耍个性……的好妻子。 2、女方保证有健康的身体,每天坚持锻炼身体,生育能力正常,并生育一个称心如意、身体健康的...


·一定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吗?
    一定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依据这一精神的规定,如果原告在第一次起诉没有达到离婚的目的,如其再想起诉离婚,则必须在六个月以后才可以在起诉,除非有新理由、新情况。这里的新情况、新理由是指原告在第一次起诉过程中还没有出现,但在原告撤诉、判决不予离婚或调解和好之后又出现了新的情况...


·没登记的婚姻离婚怎么办
    没登记的婚姻离婚怎么办(一)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事实婚姻。在离婚时有两种方式:1、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而后在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正常的离婚诉讼程序办理。(二)同居关系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领取结婚证的,两个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不受婚姻...


·家庭暴力要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要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要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一:证人证言 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亲朋好友以及邻居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但是要注意证人必须亲自出庭作证才能有效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二:医院的诊断证明 受到家庭暴力而受伤到医院治疗的,一定要保存好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三:相应机构的书面材料 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


·结婚是男女之间合法的婚姻关系确立的法定程序
    结婚是男女之间合法的婚姻关系确立的法定程序。要是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具有婚姻效力,就必须要进行结婚登记。提及到结婚登记,在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中作出了详细规定。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必须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结婚材料,方便进行结婚登记的进行,我国关于结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我国结婚登记中的所需材料,具体材料如下。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必须基于男女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满足男方22周岁和女生年满20周岁的...


·商家口罩涨价多少会被罚?
    商家口罩涨价多少会被罚?超过了政府物价部门的限价价格的就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规定了相关处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按照从重从严从快原则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严重...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谁
    在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其一般是跟随父或母一方生活,而此时该父或母往往也就拥有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那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谁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谁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


·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说父母一旦离婚,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子女了。此时离婚夫妻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么父母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相信这是很多人都关注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面子社会,大家都对自己的面子看的特别重。甚至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面子社会,您都对自己的面子看的特别重。甚至有些人不顾生命还要维护自己的面子和名誉。可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可以看到许多公开侮辱诽谤他人的事实,使得有些人的名誉遭受侵害。那么有人就会纳闷,什么是公开侮辱诽谤罪呢?公开侮辱诽谤他人罪的构成要件又是什么呢?在此我们为您收集了一些这方面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公开侮辱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