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权人是否可仅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

    正确识别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解决是否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的关键,对于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反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从此法条看,双方只有明确约定为连带保证才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约定不明的情况,法律规定此种情形应当承担连带。这是法定的,并不是法律的自由推定。
    应当机械按《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有保证合同明确定保证须承担连带责任,还是按法律规定为连带责任就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这就要从立法的背景以及法律的发展趋势考量法律的运用。《担保法》对于《民诉意见》事说属新法,既然新法以明确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应按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就应按新法处理,法官不能装糊涂。明知道不还装不知,这不是法律想要的效果,当然,《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也规定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但当时的立法背景及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应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所以应当要明确约定,而现在的法律理念已经改变,应当按现行的法律处理,应当准予债权人反起诉保证人,这也是一种突破,当然这是必然的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相关内容:

·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内容有哪些
    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内容有哪些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呢?
    生活中经常因为好心借钱给别人,结果欠钱不还,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我建议还是保全。2、起诉立案、庭审、判决。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作为各位股民来说,相信在生活当中对于股票市场是有着五味杂陈的感觉的。其实本来您将自己的闲钱用来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这些都是可以的,因为我国的股票在运行的时候也有着相关的法规来进行控制,如果欺诈发行股票的话,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


·男方欠债还重婚要坐牢吗?
    男方欠债还重婚要坐牢吗?男方重婚的可以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显然是要坐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多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违反一夫...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一、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并写有借条,二者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定期借款,出借人在约定期间内不享有利息的权利,借款人逾期或者无约定期限的借款,经催收后才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欠钱不还起诉了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了找不到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民法总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


·现在欠钱三四年不还怎么办?
    现在欠钱三四年不还怎么办? 一、现在欠钱三四年不还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还款协议。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


·一、离婚财产欠款分担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欠款分担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欠款分担的原则是:夫妻共同欠款由双方公平平等承担,一方欠款,另一方有权不承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


·债权转让通知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债权转让通知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注意事项 1、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债权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第三人取得合同权利成为合同当事人。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但往往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


·骗取贷款罪数额巨大的处罚是什么?
    骗取贷款罪是跟钱财有关的罪名,所以,骗取贷款的数额是其量刑的一个最重要的情节。那么,骗取贷款罪数额巨大的处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骗取贷款罪数额巨大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第175条规定的多种犯罪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夫妻一方的债务可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债务可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2、夫妻共同...


·夫妻个人账号还款时要注意什么
    如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银行办理多张银行卡,每张银行卡都有固定的卡号,而且日后当我们需要从银行借贷或者还款时银行都可以从所办理的卡中扣除。但是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办理的银行卡,那么这张卡就属于双方共同账号,而现实中在进行还贷的时候,有时是用个人账号还的,此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夫妻个人账号还款时要注意什么1、首先,既然是两个人已经结为夫妻,那么婚后的财产就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当夫妻个人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