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

在刑事案件中,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罪犯,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等,一般采用刑事简易程序,你知道刑事简易程序的范围吗?对此理解吗?刑事简易程序应该适用在什么地方。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法律我们为你归纳关于形式简易成语的适用与理解如下。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1、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3、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4、《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5、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6、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简易程序应注意的事项:
(1)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时,发现不得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时,应当转为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判。此时原起诉书继续有效,也就是说,自诉人或公诉人未必另行起诉而是由人民法院将变更的决定通知自诉人或公诉人。
(2)庭前审查程序。对于公诉案件,在庭前审查程序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将足以认定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或复印件以及被告人认罪供述等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庭前审查,认为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不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3)庭审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不出庭的,被告人可以直接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解;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宣读起诉书后经独任审判员许可,对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就可以互相辩论。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二、基本特点: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刑事简易程序审理必须是简单、轻微、清楚的案件,适用于第一审程序,其余程序一律不适用,其范围适用于法院、审级、案件中。以上是我们为您归纳的问题,希望能帮到您,如果有其它问题要咨询的可以登入356法律网咨询律师。



相关内容: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向走私、贩卖毒品等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毒品,也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有关的毒品犯罪共犯论处。至于吸毒的人是否已经吸食、注射了行为人所提供的毒品,以及吸食、注射后是否成瘾,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规定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


·14岁少年持刀抢劫承担刑事责任吗?
    14岁少年持刀抢劫承担刑事责任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他刑事责任不用负。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


·对叛逃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涉嫌犯叛逃罪。那么我国对叛逃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叛逃罪量刑标准是在如何规定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刑法认罪态度好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任何一位公民做出了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在对犯罪嫌弃人审理过程中,认罪态度良好,刑法认罪态度好是否可以从轻处罚呢?按照有关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态度良好的供述犯罪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我国刑法并没有直接的规定“认罪态度良好”。 《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


·在刑事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当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时候,表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至少24小时了,他开始由一个完全独立主动、可以自由表达自己思想的人转变成一个思想和行为受到限制的人 。由于他所处地位和环境特殊,开始感觉孤立无援,他非常渴望能够有一个值得信赖的人能够与他站在一起,能够跟他说几句心理话,哪怕仅仅是眼神上的鼓励,也是他巨大的精神支柱。然而面对侦查人员严厉的目光,冰冷的墙壁,以及他根本无法打开的手铐...


·刑法修正案(七)偷税罪的解释
    刑法修正案(七)偷税罪的解释国家对于刑法修正案(七)偷税罪做出了一些新的调整,通过阅读我们可以发现刑法修正案(七)偷税罪做出了许多的修改,一些条款与以前的有很大的区别,下面就带领您来看看刑法修正案(七)偷税罪都有哪些改变的相关内容。 刑法修正案(七)偷税罪修改 一、取消了传统的“偷税”一词,进而被“逃避缴纳税款”所取代 自1979年刑法121条颁布至今,偷税一词已经沿袭了二十余年,此次修正案首次...


·刑事案件看守所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看守所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看守所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


·轻伤一级已经谅解还会判刑吗
    会的。轻伤一级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说不赔偿受害方的损失,就无法达成对方的谅解,法院在判决时就无法相应的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


·网络诈骗刑事辩护有用吗?
    一、网络诈骗刑事辩护有用吗? 只要能提供足够的证据网络诈骗刑事辩护就有用,其实我国是并没有网络诈骗罪这个刑事罪名的,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一般是规定在诈骗犯罪当中,作为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情节处理。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主要是看有没有立案标准。 二、诈骗罪立案法定情节: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入罪和出罪是什么意思?
    入罪和出罪是什么意思? 一、入罪和出罪是什么意思? 入罪和出罪是盗窃罪的一种称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都会被认定为是盗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 二、盗窃罪的成立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 (1)《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从《刑法》的明确规定可以看出,是否成立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二)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物应依照有关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但仍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三)客观上具私分罚没财物的行为。本罪在客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