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确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

如何确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的确定
(一)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对这一问
题,学术界有不同观点。一般认为,刑事诉讼法第77条中规定的“被害人”,作为犯罪侵害的对象,应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因为二者都是可能受到犯罪侵害的权利主体。譬如在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以侵害人身权利为对象的犯罪中,被害人当然只能是自然人,但在诸如盗窃、贪污、抢劫、故意放火等犯罪活动中,被害人显然应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亲属是与死者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通常享有继承被害人财产的权利。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而应获得的赔偿,理所应当看作是被害人遗产的范围,因而,由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备事实根据。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的“可以”应理解为“应当”,即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被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利益的维护者,有责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检察机关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它既是公诉机关,又是附带民事原告人,享有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诉讼权利。但需要强调的是,检察机关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无权同被告人就经济赔偿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或自行和解。
(二)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通常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应当赔偿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86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后,也可以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这种情形主要是指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被交付人民法院审判,有的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作出劳动教养处理或行政拘留处分,有的被告人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未被交付法院审判的同案人都可以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因为数人共同造成他人物质损失的行为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结果的原因是共同的加害行为,各加害人都应对物质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对被害人的经济赔偿应当看作是已经死亡的刑事被告人生前所负的债务,属于遗产的清偿范围。
4、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单位应作广义的理解,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为: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实务中如何确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呢?通过阅读以上材料,我们发现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人往往就是被告人,如果被告人有多人,则按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责任大小进行赔偿数额的分配,具体由法院决定。若是您不知道如何起诉,聘请律师全程代您办理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相关内容:

·对于猎杀野生动物什么罪?
    对于猎杀野生动物什么罪?属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


·犯罪分子有前科能否缓刑?
    对于犯罪分子的刑事处罚包括了有期徒刑、拘役、无期徒刑等等。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为轻微,被判处的刑罚较轻的犯罪分子,法院可能会对其判处缓刑。不过,缓刑是有一定条件的,那犯罪分子有前科能否缓刑?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 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有前科能否缓刑?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


·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一)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二)客观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1、非法制造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应须是由防伪专用品制成、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才有效。非法制造普通发票有二种具体行为...


·什么是骗贷罪,标准又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新型犯罪也是层出不穷,国家为了针对这些新的犯罪方法,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因为大众的思想的改变,贷款也是越来越普遍,人们大多会用贷款创办企业,购买房产,车子等大型的不动产,而随之而来的关于贷款的犯罪也出现在我们身边,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下关于骗贷罪的资料,什么是骗贷罪,其标准是什么,您可以看一下下面的资料。 一、什么是骗贷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事,军人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身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军人犯罪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我国也规定了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那么许多人都想要知道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的犯罪。构成本罪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主观是故意犯罪,即有明确的要使...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


·构成醉驾拘役半年可以保释吗
    一、构成醉驾拘役半年可以保释吗? 醉驾判刑后没有保释之说,保释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能发生在侦查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条件有几种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条件有几种(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四)...


·偷东西还回去构不构成盗窃罪
    一、偷东西还回去构不构成盗窃罪 不一定,根据情节决定。小偷偷东西不一定就要被判刑的。如果构成盗窃罪的,才会被判刑;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应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按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构成盗窃罪的,则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分析可能的刑期: 1、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属于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


·对逃避商检罪的行为如何处罚?
    我国实行严格的进出口管理制度,企业进口商品,必须要对进口货物进行报检,取得进口商品许可证。近年来,海关查处的逃避商检的案件比较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则触犯刑法。那么,对逃避商检罪的行为如何处罚?下面我们结合刑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对逃避商检罪的行为如何处罚? 1、刑法第二百三十条: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


·网络诈骗8万法院怎样进行量刑 诈骗的表现形式比较多样化,近
    网络诈骗8万法院怎样进行量刑 诈骗的表现形式比较多样化,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对人们实施诈骗。并且网络诈骗的方式层出不穷,近年来国家和政府加大了对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对于网络诈骗在量刑上又有了新的规定。下面是我们,针对网络诈骗8万法院怎样进行量刑的详细介绍。 一、网络诈骗8万法院怎样进行量刑?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